教育部教學[2014]3號文件規定,“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根據教育部、省考試院有關文件和校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精神,為加大創新型人才選拔力度,結合生源情況,特制定我校2014年研究生破格復試推薦辦法。
一、考生本人向第一志愿報考學科提出書面申請,學科所在學院初選并經院領導簽字同意后,報學校研招辦,截止時間:2014年4月10日11:30,過期不再受理。
二、學校研招辦核對考生信息,并匯總編制申請破格復試考生信息匯總表。
三、學校成立“2014年研究生破格復試推薦專家組”,對全部申請破格復試考生進行集中復試。專家組在綜合考察申請人創新潛質、綜合素質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打分方式對考生進行排隊。
四、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向省考試院推薦,由省考試院報教育部最后審定錄取。
五、推薦結果由研招辦在研究生學院網頁公示。
六、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考生介紹自己在大學階段(或近四年內)主持或參與的創新研究與實踐、科技競賽獲獎以及體現考生自己政治、業務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3分鐘以內)、專家提問以及選題回答專業問題等,重點考察考生創新與研究潛質。
七、破格復試時間
2014年4月11日上午11:30前,考生帶準考證,身份證,本科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學生證)和創新實踐、綜合素質方面的證明材料到學校研招辦報到,進行資格審查。抽簽確定復試順序,未按時報到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報到當日(4月11日)下午2:00開始復試。未按時參加復試者取消排隊資格。
復試地點在報到時公布。
湖南科技大學研招辦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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