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7月畢業的,但是我在2008年的3月份已到現在的工作單位工作了,單位也能給我開相關的證明,我已經報考規定基層工作兩年的崗位,請問老師這種報考是否正確,如果不正確,有什么挽救辦法,謝謝老師。
回復:按政策解答,普通高校學生在校期間的工作經歷,屬社會實踐性質,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如果還審核通過,速修改,審核通過的我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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