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則
貫徹落實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觀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工作原則。
二、組織管理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對全校復試工作進行組織和統籌指導。
對外漢語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導小組和復試小組。復試工作指導小組由院長、分管副院長及研究生工作秘書組成,負責指導和協調本單位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招生單位的復試錄取方案并組織實施;復試小組由包括指導教師在內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學科副教授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學術水平考查。
三、招生人數
根據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結合招生政策,由校研招辦確定學院招生人數(含在職人員數)。依據學院總招生人數確定各導師的招生人數(含在職人員數)。學院招生人數由研招辦統一對外公布。
四、復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復試名單確定原則
1、符合華東師范大學復試成績基本要求;
2、我院總招生名額為9人。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錄取定向博士研究生人數不超過學院總招生人數的25%。
3、同一導師名下,依據兩門專業課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序。我院按照錄取人數和復試人數1:1-1:3的比例進行復試;
4、報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進行全院排名。我院定向博士研究生復試按照招生數和復試數1:2的比例進行復試;
5、按照以上原則,由導師和學院統籌確定復試名單;
6、少數民族骨干、援疆計劃考生復試名單由學校統籌安排。
五、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綜合素質、專業綜合素質及外語水平和體檢三部分。
1、思想政治綜合素質
思想政治綜合素質情況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現、政治態度、心理健康、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綜合素質考察不計入復試成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綜合素質及外語水平
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等。參照考生提交的科研材料,對其進行綜合測評。對考生進行專業外國語能力測試。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約30分鐘
復試成績量化并給出以下兩方面成績,復試總成績200分,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科目 | 給出成績依據 | 成績(滿分100分) |
科研創新能力(含學術造詣、科研潛力、創新能力等) | 書面材料(考生提交的報考材料等),面試情況 | |
綜合素質(含專業外語及外語表達應用能力、思維和表達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 面試 |
3、體檢
考生初試前按“博士研究生報名辦法”要求自行體檢,并將體檢報告交到報考院系所。體檢不合格或不提交體檢報告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權重和錄取
復試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錄取總成績計算辦法
將初試兩門專業課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按照6:4權重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初試專業課總成績(不包含外語成績)×0.6+復試總成績分×0.4。
(二)錄取辦法
我院依據學校相關規定和學院招生名額確定各導師錄取人數和錄取名單。在確定錄取名單時按照錄取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七、調劑復試錄取
我院不進行調劑復試。
八、破格復試
2014年我院不進行破格復試。
九、時間安排
我院定于2014年4月18日進行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報到時間為4月18日上午8時,報到地點為對外漢語學院101室(普陀校區)。
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攜帶:(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2)準考證;(3)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在境外取得碩士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原件);
復試時間 | 2014-4-188﹕30~11:30 13:00-16:00 |
復試科目 | 思想政治綜合素質專業綜合素質及外語水平 |
十、其他事項請查看華東師范大學博士招生復試錄取方案。
2014年4月
華東師范大學對外漢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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