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醫院部分特殊緊缺專業技術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醫院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詳見附件《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招聘崗位表(三)》。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應屆畢業生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14年7月底前畢業)和同期完成學業并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報考。
2、學歷、學位。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3、專業。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4、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
5、年齡。為方便資格審查,招聘崗位表中的年齡條件,如“35周歲以下”指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不特指確切年齡。
6、優先條件。招聘條件中明確優先考慮具備崗位偏好條件人員的,可視報名情況謝絕其他人員應聘,或在面試評價標準中反映相關偏好。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9:00期間,登陸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網站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系統(http://www.zjszsyy.com,院務公開/人才招聘欄報名系統),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在報名后7天內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未通過者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本次崗位均為特殊、緊缺崗位,不設定最低開考比例。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應于筆試前2天通過網絡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按招聘崗位分別組織,一般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面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各項考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各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面試初試和復試成績各按50%計入面試成績。資格條件要求博士或副高以上職稱的崗位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其他崗位中,博士或副高以上職稱的人員可免于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初試,其面試實際成績直接作為考試總成績。
1、筆試
不定期組織考試,招滿為止,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安排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詳見附件《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招聘崗位表》。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各崗位分別按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可通過我院招聘考試報名系統查詢。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當天進行,具體時間和安排在網上通知。應聘人員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供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聘條件涉及職稱、職業資格的,另行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3、面試
面試分初試、復試兩輪進行,逐輪淘汰。
初試主要考查專業水平和履行崗位職責能力。采用半結構化面試。初試后,各崗位根據本輪面試成績按1:3比例確定入圍復試人員。復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綜合素質能力水平和對工作環境的適應性。復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作為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各崗位按照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其中應屆畢業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門進行為期2-4周的實習,實習期考核同時作為考核重要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醫院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遞補。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各崗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2、調劑。按招聘公告明確辦法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招聘單位完成其他崗位考試后,職責、資格條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其他崗位尚有可用人選的,經研究并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可以跨單位、崗位調劑進入缺額崗位。
三、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網(http://www.zjszsyy.com,院務公開/人才招聘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中醫藥大學(人事處):0571-86613616;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醫院人事科直接咨詢。
電話:0571-88393517
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醫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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