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于2008年9月在市級事業單位參加工作至今,這個算基層工作經驗嗎?
回復: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在各類縣及縣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在各類企業、社團組織、農村或城市社區、個體經營或自謀職業的經歷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在州市及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的基礎計算單位為“月”,未滿12個月的,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計算基數為“月”(典型例子:2009年4月30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3月1日解聘的人員,算工作了12個月,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而2009年4月30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員,僅算工作了11個月,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