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考人員在考試前2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缺一不得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及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
2、考試時只準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進入考場,禁止攜帶書籍、紙張、筆記、涂改用品、報刊以及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記事本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
3、開考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開考60分鐘后方可交卷離場。
4、應考人員必須按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未經監考人員允許不得離開座位。
5、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不得答卷。
6、考生必須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必須嚴格按照答題卡要求,使用2B鉛筆準確清楚地填涂信息及做答,禁止使用涂改用品,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的答題卡無效。
7、應考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8、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嚴禁交頭接耳,夾帶、傳遞資料,窺視他人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卡)。
9、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和答題卡反扣在課桌上。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考生提前交卷時,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10、應考人員必須遵守考場規則,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否則,按《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注:1.考生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信息,若信息有誤請在2014年5月9日17:00前到麗水市衛生局368房間更正。否則責任自負。
2.2014年麗水市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地點—麗水學院西校區教6幢(麗水市學院學院路1號)。因麗水學院原大門在施工,請從學院東大門進入(括蒼路上)。
麗水市衛生局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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