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崗位 | 農機 | 農技 | 農經 | 計生 | 安監 | 城建 | 合計 |
名額 | 1 | 1 | 2 | 1 | 2 | 3 | 10 |
范圍對象
各鄉鎮事業綜合服務中心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報名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無違法違紀記錄,未參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無違反計劃生育規定;
2.在同一鄉鎮事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年限不少于三年;
3.男50周歲(196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5.原則上本人所學專業或目前從事的工作崗位應與選調崗位相對應;報名安監、城建崗位的,所學專業可以適當放寬;
6.身體健康。
四、選調程序及辦法
本次選調由組織推薦和本人自愿報名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選調采取面談、考核比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核比選辦法附后);面談成績與考核比選分數比例分別為6:4。凡符合條件者,于2014年5月19日—23日,持本人身份證、單位同意參加選調報名證明,在同一鄉鎮事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年限及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考核比選中要求的相關材料,到縣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管理科報名。報名后組織面談與考核比選,面談時間另行通知。根據面談與考核比選綜合成績,由組織、人事部門及用人單位擇優確定選調人選。被選調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選調紀律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交流,合理配置人才資源,各鄉鎮、街道、度假區要高度重視選調工作,積極推薦本單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參加選調報名。被選調的人員要自覺服從組織安排,接到調動通知后,盡快辦理工作、財物交接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事業單位招聘網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