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和《關于印發〈引導和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浙衛發〔2013〕9號)精神及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嘉善縣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1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筆試科目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4年嘉善縣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表》。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素養;工作學習綜合表現良好,工作期間無醫療事故發生。
3.身體健康,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歷、戶籍及有關資格條件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5月21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
5.2014年畢業的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不能報考,其他定向培養的農村社區醫生限報其本人已簽訂服務協議的就業單位。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形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原則上由本人到現場報名,本人到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名。代報人按公告規定,提供報考人員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同時提供委托書、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間:2014年5月21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嘉善縣衛生局四樓一號會議室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嘉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4)社會生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崗位還須提供醫療衛生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及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5)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須同時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6)在編在職人員報名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一般不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2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2.領取準考證。憑本人身份證領取。領取時間:2014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領取地點:縣衛生局組織人事科。
3.筆試。筆試內容為基礎醫學知識及相應專業基本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自動淘汰。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面試人員數與招聘計劃人數比例不得低于2:1,不到核定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5.體檢。筆試、面試結束后,筆試、面試成績各按50%計入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人數的1:1確定體檢對象。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6.考核。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要求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核結論為不宜錄用的、在公示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7.公示。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的、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擬聘資格。
8.聘用。被聘用人員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期為三年,其中試用期半年,試用期內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滿,考核合格者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制規定辦理續簽合同。
三、其它事項
1.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第三十條規定: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聘事項時,遇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2.本次參加基層衛生院招聘的人員享受浙衛發〔2013〕9號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其中,聘用到B類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2014年應屆畢業生(含同期留學歸國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約定取得執業資格的最低年限和服務期限后,實施學費代償辦法,按照每名本科生4.6萬元、專科生2.6萬元的標準進行補助(畢業到崗后補助40%,服務期滿后補助60%)。其他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善縣衛生局解釋。咨詢電話:0573-84235011。
嘉善縣衛生局
2014年5月12日
附件:
1.《2014年嘉善縣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衛生技術人員計劃表》
2.《嘉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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