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安排在5月23日上午,請入闈資格復審的考生于上午8:30準時到市衛生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號,北三環路東段,市公共衛生服務中心)201大會議室報到。
二、資格復審隨帶材料
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原籍戶口簿、身份證、學生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其中,已與市外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可憑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學生聯)參加資格復審,但在填報志愿時須提供整套空白《就業協議書》。
社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等),2013年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因國家衛計委尚未下發新版《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須提供衛生局行政審批窗口受理后的《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報考麻醉醫師崗位和放射醫師崗位的還需提供相應上崗證。以“連續在慈溪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注冊執業滿5年”報考、年齡超過35周歲(1978年4月15日以前出生)的執業醫師、護師,還應提供連續注冊執業記錄。
三、資格復審程序
1、先按專業分區向審核員提交相關材料;
2、復審通過的向工作人員提交經審核員裝訂并簽名的復審材料。
復審材料不得自行帶回,自行帶回的按復審未通過處理。
四、遞補
根據《2014年慈溪市公開招聘衛技人員公告》的規定,因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通過而空缺的,可由該崗位筆試合格線上線人員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遞補參加資格復審。遞補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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