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瑞安市衛生局關于2014年瑞安市第三批(醫療衛生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原則,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6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要求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戶籍、年齡、學歷、專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等要求。
二、招聘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2014年瑞安市第三批(醫療衛生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專業資格審查按《2014年瑞安市第三批(醫療衛生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須在報名時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在報名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等考試并已經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歷的報考人員以第二學歷專業報考的,其第二學歷須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電子注冊,可以查驗。
(六)境外留學歸來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http://www.cscse.edu.cn)境外學歷認證書,其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認證書為準。
(七)2014年前畢業的報考人員戶籍所在地以2014年5月31日為準,請報考人員在報名前確認本人落戶情況。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
1、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和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三張)報名;201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憑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因就學遷到高校的憑原戶口簿)、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和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三張)報名。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并提交《瑞安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2、報名費:每科40元,共80元。
3、報名時間: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至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4、報名地點:瑞安市公共衛生大樓(瑞湖路333號)三樓多功能廳。
5、每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非醫技類崗位(代碼:14、15、16、17、18、19、20、32、47、75、76)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開考比例為3:1。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引導和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浙衛發〔2013〕9號)精神和我市醫技類人才緊缺的實際情況,醫技類崗位(除護士崗位外)的開考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能低于2:1。除護士崗位外不足開考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不開考,核減后的實際招聘計劃數在瑞安人才網公布。如所報崗位不開考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護士崗位(代碼21、30、41、43、50、54)以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6、在報名過程中,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報名資格,或以湊足報考人數為目的、惡意串通報名的,一經發現按弄虛作假行為處理。
(二)筆試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參加考試。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能進入考場。
非醫技類崗位(代碼14、15、16、17、18、19、20、32、47、75、76)的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測驗》兩科,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按《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測驗》各占50%合成計算;醫技類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和《基本素質測驗》兩科,滿分各為100分,筆試成績按《專業知識》占70%、《基本素質測驗》占30%合成計算。
合成的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報考人員必須參加所報崗位的兩科考試,否則筆試總成績無效。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護士崗位(代碼21、30、41、43、50、54)按招聘計劃數1: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達不到1:1.2比例的,所有參加筆試的考生均進入面試;其他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面試對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分,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情請查閱瑞安人才網。
(四)考試總成績的合成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保留二位小數,二位小數后按四舍五入計算。
(五)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護士崗位(代碼21、30、41、43、50、54)參加面試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1:1.2的,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1.2: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如筆試成績再同分的,取《專業知識》或《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標準執行。根據《血站質量管理規范》要求,市血站檢驗崗位(代碼53)的體檢對象確定為傳染病病人和經血傳播疾病病原體攜帶者的,不予聘用。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標準執行。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名額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瑞安人才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程序和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該崗位空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在公示期間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該崗位空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共同招聘的崗位由考生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選擇招聘單位,然后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名單確定并公布后,如有放棄擬聘用資格的,除山區海島(高樓鎮、湖嶺鎮、東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予以遞補外,其他單位不再遞補。
聘用對象一律要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人員聘任要根據招聘單位的崗位職級設置情況而定。
如發現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瑞安人才網網址:www.577job.com。
報名咨詢電話:市衛生局政工科 0577-65800215,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 0577-65812877。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瑞安市衛生局
2014年5月23日
下載附件:
1、2014年瑞安市第三批(醫療衛生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2014年瑞安市第三批(醫療衛生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易賢網溫馨提示:
《瑞安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xls》來源于瑞安人才網,最近更新2014年5月23日。
易賢網下載后為“.rar”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xls”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excel制作,請確保您使用的電腦已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事業單位招聘網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