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磐安縣衛生事業單位再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按以下辦法掌握:
一、戶籍審查
“磐安縣戶籍”包括:
1.本人戶口在磐安(以2014年5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戶口簿、出生證、出生地政府出具的證明為依據);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長居地的(以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居委會或居住地政府出具的證明為依據);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戶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的(以戶口簿、結婚證、工作單位證明為依據);
5.2014年5月19日前在磐安企事業單位工作并簽訂勞動合同3年以上的(須經勞動合同備案部門備案,并以勞動合同和養老金繳納時間一致為準);
6.生源地為磐安的人員(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二、專業資格審查
1.全科醫學崗位下列專業可以報考
臨床醫學、內科學、兒科學、神經病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外科學、婦產科學、腫瘤學、急診醫學、全科醫學、社區醫學、社區醫療、臨床醫療
2.護理崗位下列專業可報考
護理學、助產士、高級護理。
3.中醫或中西醫崗位下列專業可報考
中醫學、中西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
4.醫學影像崗位下列專業可報考
醫學影像、醫學影像學、醫學影像診斷、影像醫學、放射醫學、影像醫學與核放射、臨床醫學
三、未盡事宜,商縣人力社保局后另行確定。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事業單位招聘網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