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安徽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地址:
合肥市新站區文忠路與淮海大道交口(文忠路校區)
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丹霞路8號(丹霞路校區)
五、錄取規則:
1、基本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安徽省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
3、各專業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執行。
4、非藝術類專業分檔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進行。投檔分數采用安徽省高考排序成績。
5、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統考美術類、音樂類專業:對專業考試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安徽省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錄取控制線者,根據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投檔原則:“先分數,后志愿”,即綜合成績排名靠前的先投檔,投檔順序為專業志愿填報順序。
綜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0
(2)校考本科專業:對專業考試合格、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安徽省劃定的戲劇與影視學類本科錄取控制線者,根據考生志愿,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則以文化課總分排名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3)校考專科專業:對文化課、專業課雙達線的考生,一律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則以文化課總分排名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六、頒發證書:
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安徽大學。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七、學費標準:
嚴格按照省財政廳、教育廳、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收費以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許可證為準(證號3400005220)。
八、其他說明:
1、安徽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是經安徽省人民政府2013年12月4日批準成立的獨立設置、獨立管理的安徽大學二級學院(皖政秘[2013]226號文),是獨立法人單位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由省教育廳主管,納入省屬普通本科院校序列管理。
2、安徽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招生計劃由安徽大學編制。安徽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在安徽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招生和錄取工作。安徽大學在省教育廳的指導下成立“安徽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審核專業培養方案,指導和監督安徽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的教學工作。
九、聯系方式:
0551-64200200、64200355、64200340、6420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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