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南寧市事業單位報考年齡及工作經歷是如何規定的?
答:招聘崗位有年齡要求的以2014年6月3日為計算基數。如:35歲及以下,為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14年6月3日;201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含師范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具體年齡條件及工作經歷要求以《用人計劃表》中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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