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衛生局/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醫療衛生單位:
現將《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4〕189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地、各單位必須按照省衛計委通知中的有關政策規定(見附件),嚴格把好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推薦關,認真做好評審對象的資格審查、材料審核等工作。
二、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評審上報材料目錄和要求》,認真做好上報材料的審核、整理等工作。上報材料必須真實可靠,符合省衛計委規定的具體目錄、份數及裝訂的相關要求。其中《推薦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裝入檔案袋內一式十五份外,另送一式二十五份。
三、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論文、科研、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繼續醫學教育、病例等各類材料,取得時間截止為2014年6月30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發表的論文、取得的學歷(學位)證等,不得作為2014年評審的有效材料。
對不合要求的評審材料不予上報。對提交弄虛作假等不實材料的,一律取消評審資格,三年內不能申報評審衛技高級資格,并視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對提交的學歷、論文、《專業技術工作實例表》、下基層情況等申報材料的審核,對不具備同行專家評議條件的單位,由各主管局統一組織做好相關專家評議工作。
五、做好公示工作,上報材料前要按規定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未經公示不予受理。
六、評審材料經各區、縣(市)衛生局,市直醫療衛生單位人事科審核后,必須于2014年7月4日前上報市衛生局政治處。對逾期的報送材料,不予受理。
同時,請通過浙江省高級衛技職稱評審系統網上報送平臺按時上報相關材料和數據。
七、繼續教育按相關文件執行。審核工作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由各上報單位持學分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紹興市繼續醫學教育中心確認。公需科目培訓按照市人社局(紹市人社職〔2013〕35號)文件執行。
八、評審推薦由專業組對評審對象繼續實行量化審議。
九、申報對象每人繳評審費430元,統一繳入工商銀行開戶的活期存折,并報紹興市醫學學會辦公室確認入賬。
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嚴格按照通知有關政策要求、程序要求、材料要求、時間要求,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在工作中遇到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市衛生局政治處聯系,聯系人:徐彤,聯系電話:85080558。本通知要求傳達到有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對象的單位。
紹興市衛生局 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4日
附件:《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4〕1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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