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申報條件
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之一者,可正常申報工程師資格。
1、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建工城建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2年。
2、獲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4年以上。
3、大學專科畢業,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4年以上。
二、破格申報條件
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4年以上,或具備規定的學歷擔任助理工程師滿3年不滿4年,具備下列條件的2條及以上,可以破格申報工程師資格:
1、獲縣級以上科技進步獎項目的完成者;或獲省廳技術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本專業市級以上獎項(“甬江杯”、市優秀勘察設計一等獎、“市標化工地”等)的主要完成者;或獲本專業縣級兩項工程質量獎、標化工地的主要完成者。
2、任現職以來被評為市級以上(含建設系統)專業工作先進工作者、優秀項目經理;或被評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指黨委、政府頒發的獎項,不含年度考核優秀)。
3、主持本單位相關業務技術工作3年以上;或長期(指滿10年以上)在基層第一線工作并取得工程類相關專業執業資格證書,如二級建造師、二級建筑師等。
4、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以上;或具有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5年以上。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