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落實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司法廳《全省法院人民陪審員增選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我院決定在本轄區內選任人民陪審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公開選任50名。
二、選任條件
(一)選任應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三周歲;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體健康;
5、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6、組織紀律觀念強,能保證按時參加審判活動。
(二)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等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
三、選任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個人申請、組織推薦。
個人申請。符合選任條件的公民,可向我院提出申請。申請時填寫并提交《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一式三份)。
組織推薦。符合選任條件的公民,且其所在單位、戶籍所在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屬本轄區的,單位或基層組織征得本人同意后,可向我院推薦。推薦時填寫并提交《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一式三份)。
2、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公民的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學歷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公民,報名時須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報名同意函》(附件三);無固定職業的公民,報名時請提交失業證明。
3、報名截止時間:2014年7月23日。
4、報名地點和通信地址:廣州市黃埔區大沙地東363號;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政工辦。郵政編碼:510700,聯系電話:83009966。
5、報名表格索取方式:①“廣州審判網”、“黃埔信息網”“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網”的“公告”欄中自行下載;②黃埔區法院政工辦。
(二)資格審查
由我院會同廣州市黃埔區司法局進行審查,確定人選。
(三)任前公示和任命
對經審查認為適合人民陪審員的預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不影響任職的,提請廣州市黃埔區人大常委會任命。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我院負責解釋。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樣式》《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報名同意函》來源于廣州荔灣網,最近更新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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