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行政執法)
專業簡介:行政執行(行政執法)專業,設立于1999年,學制3年。本專業專業建設、課程建設都較成熟。主要為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服務機構等單位培養具備基本法律案件處理能力和行政執法能力的應用型人才。學生經過三年的學習能夠系統掌握基本行政執法能力、行政案件處理能力及其他法律服務能力的應用型法律人才。具有較強的分析能力和適應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修養。本專業近3年就業率達到100%。
課程設置:憲法、法學基礎理論、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辦公自動化、實用英語、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法、國家賠償法、刑法原理與實務、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經濟法原理與實務、婚姻繼承法等。
職業資格證書:結合專業和就業,本專業設置的資格證書包括基本資格證書和推薦資格證書兩類。基本資格證書有計算機等級考試和英語應用能力考試等,推薦資格證書有秘書證書(初級、中級)、計算機等級考試、英語口語證書(初級、中級)和速錄證書等。
實習實訓單位:北京市各區縣基層司法所、專業調解委員會、北京市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各區縣行政服務大廳等。
就業方向:各級行政機關的法制部門工作人員、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人員和執法輔助人員、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法律事務工作人員、行政秘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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