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我報考了2010年省級公務員,很幸運,我的筆試成績考在了該崗位的第一。本是很開心的事,但是我卻高興不起來。因為該崗位報名時限制了2年的基層工作經歷,我是08年應屆畢業生,如果如實按省級標準按月計算,我的工作經歷是不符合報名標準的,但最后還是報名了該崗位。老師我想請問您,我現在該怎么辦?是鉆資格復審人員疏忽的空子鋌而走險等待面試,還是做個誠信的人,現在就告訴招考部門自己的錯誤?如果我進入了面試,并取得了第一,可是事情敗露,這算作弊還是什么?會給予五年禁考還是什么處分?
身邊朋友的解釋有支持繼續的也有擔心的。我深信培訓網中知識淵博老師的意見一定能給我滿意的回復。
您們辛苦了!謝謝!
回復:這個問題不要想得太復雜,你就如實的告訴你報考的省級單位公務員主管部門(州市及以下崗位的咨詢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讓他們來幫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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