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工程技術人員初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永經貿職改〔2014〕1號
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市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職改領導小組職稱評審工作的安排,經研究,擬定于十月召開市工程系列初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會議,凡符合閩經貿培訓〔2003〕299號文件規定的工程系列有關人員(不含土建專業),均可申報相應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程系列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的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技術員
1.初步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導性工作的實際能力,在助理工程師、工程師的指導下能完成一般技術輔助性工作或一般現場技術工作;
3.相關專業大專畢業1年,中專畢業1年;
4.非相關專業本科從事專業技術滿1年,大專從事專業技術滿3年,中專從事專業技術滿6年。
(二)由技術員評助理工程師
1.能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一定的組織工作能力和獨立完成指定范圍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技術研究、設計或現場技術、技術管理工作;
3.相關專業大專擔任員級職務滿2周年,中專擔任員級職務滿4周年;
4.非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擔任員級職務滿2周年,中專擔任員級職務滿4周年。
(三)直接評助理工程師
1.能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一定的組織工作能力和獨立完成指定范圍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技術研究、設計或現場技術、技術管理工作;
3.相關專業本科從事專業技術1年,大專從事專業技術4年,中專從事專業技術6年;
4.非相關專業本科從事專業技術4年,大專從事專業技術6年,中專從事專業技術11年。
二、應報材料:
1.所在單位出具的委托評審函一份;
2.工程技術人員初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明表一式3份(一律用 A 4紙打印);(注:任現職業績從參加工作開始填寫);
3.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可登錄永安市公務員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yarsrc.gov.cn);(注:基層單位要寫明公示日期5天);
4.2012、2013年度專業人員任職工作考核表各一份(評技術員不需要);
5.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代表作(或專業技術工作總結)一式2份(1500字以上);
6.畢業證(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資格證、聘書、繼續教育證(評技術員不需要繼續教育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以上證件復印件需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加蓋單位公章;
7.套評人員(即非本專業人員)應提交專業進行培訓累計一年的證書或證明材料1份。
三、報送材料要求:
1.實行申報承諾制度,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抄襲、冒用他人論文、作品等不正當手段參加評審的人員,一經發現并查實,尚未評審的,除取消其當年參評資格外,需再間隔兩年后才能再次申報;已經評審或考核確認的,除撤消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外,需再間隔兩年后才能再次申報;
2.參評人員,提交的畢業證書(第一學歷如刷不出來只要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必須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有識別代碼的學歷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網上查詢不到的,必須提供教育、檔案人事部門審核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學歷、學位變更證明;
3.任現職前的專業技術代表作或技術總結及業務培訓等各種獎勵均不作為晉升職務的申報條件;
4.任職時間截止到2014年12月;
5.材料報審時間:2014年7月15日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6.材料報送地點:永安市經濟貿易局人教科(五四路565號,金陽光酒店旁),聯系人:周穎, 電話:3632843、13395988898;
7.評審收費:根據閩價費〔2008〕361號文件規定執行,初級每人300元。評審費應同申報材料一并送交至永安市經濟貿易局人教科。
附件:永安市工程技術人員初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明表(待更新)
永安市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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