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原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為何要轉為基層特定崗位?轉崗有哪些程序?
答: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皖政〔2011〕101號)精神,我省從2012年起每年開發4000個公益性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到街道(鄉鎮)、社區等基層從事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主要幫助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現了就業,滿足了基層工作需要,實施期限三年。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2014年我們開展基層特定崗位,為做好基層公益性崗位與基層特定崗位的有效銜接,對現仍在崗的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轉崗。
對愿意轉崗的人員,個人要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推薦、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考核后,重新簽訂基層特定崗位勞動合同。
不愿轉崗人員將繼續履行原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期滿后終止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