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業評審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原則上按照有關系列《試行條例》及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在評審任職資格時,結合非公有制企業的特點,以實際專業技術水平、履行現任職務的實績和取得的經濟效益為主要考核依據,參考本人的學歷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資歷。
一、擔任技術員職務,應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初步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年;
(2)高中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6年,或初中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0年。
二、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應具有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夠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年;或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3年;或中專畢業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5年。
(2)高中畢業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0年,并擔任技術員職務滿4年,或初中畢業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6年,并擔任技術員職務滿4年。
三、擔任工程師職務,應有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的能力,有一定從事專業技術或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實踐經驗。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成果和經濟效益,能主管企業的技術工作,并具備下列條件(一)或(二)的: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
1、獲碩士學位,并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3年;
2、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5年;
3、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7年;
4、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
5、中專畢業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5年,并擔任助理工程師滿4年。
6、縣(市)級科技進步一等獎、市(地)級科技進步二等獎、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的主要貢獻者;或獲得一項以上發明專利、三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的設計人;或獲得縣(市)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優秀新產品獎、質量管理成果獎、企業管理現代化成果獎、創新成果獎等3個以上獎項的主要貢獻者;或獲得2個以上省級優秀新產品獎、一個以上國家級優秀新產品獎的主要貢獻者。
以上學歷專業要求與從事專業工作對口或相近。
(二)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2條,可以申報工程師職務資格:
1、學歷、資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碩士學位,并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2年。
(2)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4年。
(3)大學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6年。
(4)中專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10年(其中高中中專學歷,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
(5)高中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15年,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20年,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
2、成果、業績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專業論文在縣級以上刊物發表,或在市(地)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并產生較大影響者。
(2)獲得縣(市)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其以上的主要貢獻者。
(3)獲得縣(市)級及其以上優秀新產品獎的主要貢獻者;或獲得縣(市)級及其以上各類優秀工程獎的主要貢獻者;或得獲縣(市)級質量管理成果獎,企業管理現代化成果獎、創新成果獎;或獲得兩項以上使用新型專利的設計人。
(4)獲得縣(市)級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及市(地)級以上業務部門先進榮譽稱號者(不含協會、團體等榮譽稱號)。
(5)主持管理企業的工程技術工作,成績突出,取得較顯著的經濟效益;近兩年內企業年均銷售收入二千萬元以上,年均利稅二百萬元以上;或出口創匯一百萬美元以上;或主持完成技術含量、產品檔次、經濟效益較高且總投資在一千萬元以上的技改、新建項目;或主持完成省級以上創新項目、火炬計劃項目的技術負責人。
(6)分管生產技術的企業負責人或規模企業的中層以上工程技術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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