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升中級 | 晉升高級 |
一、破格對象: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助理工程師滿四年;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助理工程師滿三年。二、在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期間具備下列九項條件之三項者,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具備下列九項條件之二項者,可破格申報工程師資格評審: 1.直接主持或參與重要專業技術項目工作,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經填寫《專業技術人員參與重要技術項目情況確認表》(見附表二),并經兩名以上具有高級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和所在單位確認者; 2.獲市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發明獎、自然科學獎者; 3.獲國家專利者; 4.縣級以上勞動模范或拔尖人才者; 5.培養期內的“115人才工程”人選; 6.獲其他縣級以上專業技術類表彰嘉獎者; 7.任期內年度考核連續三年獲優秀等次或連續三年獲得單位及以上先進工作者; 8.在地市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發表2篇以上本專業有價值的學術論文(其中第一作者至少一篇),或在地市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大會宣讀過2篇以上本專業有價值的學術論文者(其中第一作者至少一篇); 9、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5年。 | 一.破格對象: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工程師職務五年以上;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工程師職務滿四年。二.具備下列六項條件之三項者,可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 1.在國際或國家專業性學術會議或報刊上發表三篇以上本專業論文。 2.獲國家三等獎或省、部二等獎(指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國家發明獎等)及其以上項目主要貢獻者。 3.國家或省、部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技術進步優秀管理工作者、科技勞動模范、科技先進工作者。 4.獲國家或省、部科技攻關重大成果獎的項目主要負責人或獲科技攻關突出貢獻科技人員稱號。 5.獲國家優秀產品金、銀質獎;國家級優秀新產品一、二等獎或省部優秀新產品一等獎項目的主要貢獻者(指主要研究設計者或技術決策并實施者)。 6.具有本專業大專畢業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中專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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