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沈陽建筑大學2014年的招生錄取辦法?
答:1、我校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省區,按該省區規定的相應比例調取考生檔案;在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省區,按學校招生計劃不超過120%的比例調取考生檔案。
2、我校在招生省區的所在批次如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學校也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省區和批次,學校則實行院校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即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3、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進入我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依據,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則,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依次安排專業。在考生專業安排過程中,當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的分數要求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報考同一專業且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順序為:①享受國家規定政策加分者;②專業志愿靠前者;③高考相關科目分數較高者,理工類專業科目優先順序為數學、外語、語文;文史類專業中英語專業科目優先順序為外語、語文、數學,法學專業為語文、外語、數學,工商管理類為數學、外語、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