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件為皖文人〔2012〕23號文,其中“申報條件”第二條“服務基層”內容供2014年申報時參閱。2014年申報工作按皖文秘〔2014〕78號文執行)
各市、省直管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省直有關單位,廳直各單位:
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為做好我省2012年度文物博物、圖書資料、藝術、群眾文化四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評定文物博物、圖書資料、藝術、群眾文化四系列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分別按皖文人〔2011〕47號、〔2011〕48號、〔2011〕49號、〔2011〕50號文件執行;圖書資料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仍按照以考代評的方式確定;藝術、文物博物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認定按照皖文職改〔2003〕188號、皖文職改〔2003〕221號文件執行;群眾文化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認定按皖文職〔2006〕64號文件執行。
(二)根據省委、省政府進一步加快文化強省建設的有關精神,為鼓勵和引導文化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基層,從2013年起,省、市級國有文化單位文物博物、圖書資料、藝術、群眾文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定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需在任期內到縣(市、區)及以下基層文化單位累計服務半年以上(任期內執行援外、援藏、援疆、援川任務、縣及縣以下掛職人員除外)。服務內容包括:幫助指導工作;業務培訓;合作研究、創作;采風、調研;演出等。2013年至2017年為過渡執行期,自2013年起,在基層累計服務時間作為申報評定時的必備條件,并按年度以月為單位逐年遞增。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按屬地管理原則,凡申報文物博物、圖書資料、藝術、群眾文化系列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各市、省直管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人社局共同負責推薦;省直單位由主管廳局人事部門負責推薦。
(二)各市、省直管縣人社局或省直廳局人事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并按正高、副高、中級分別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并報送電子版。推薦破格申報人員,須填寫《破格申報審批表》,由各市、省直管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或省直主管廳局按要求負責審核,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
(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高級每人一式四份,中級每人一式三份。
(四)《業務自傳》(一式三份)應不少于2000字,內容必須客觀真實,重點介紹任現職以來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專業成果等,并附證明材料。《業務自傳》需經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五)《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明登記表》,高級每人一式二十五份,中級每人一式十六份(須報送電子版)。須由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六)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凡符合免試條件者,須提供免試審批表)、有效學歷證書、獲獎證書及其他有關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原件退還。
(七)申報時須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目錄表》,交二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張,連同申報材料一并裝袋,材料和材料袋要求規格統一,堅固耐用。
(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須用鋼筆填寫或打印,字跡要端正,清楚,內容要準確、真實,不漏填,不得隨意涂改,并加蓋公章。相關表格可在安徽省文化廳網站(www.ahwh.gov.cn)公告欄下載。
(九)請按照評審標準條件規定的數量,提供個人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論文(多余著作和論文不予接收),論文須復印。
(十)材料復印件裝訂順序:
1.封面:申報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見附表);
2.目錄:申報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目錄;
3.學歷、學位證書;
4.計算機應用能力、外語(古漢語)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符合免試須提供《免試審批表》原件);
5.繼續教育學時認定;
6.各類獲獎證書;
7.《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承諾書》和《業務自傳》;
8.論文:復印件按出版時間先后順序裝訂(須復印論文所登刊物的封面、目錄、內容)。
三、時間安排
文物博物、圖書資料、藝術、群眾文化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申報材料,由各市、省直管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或省直廳局人事部門審核匯總后于9月20日前統一報送到省文化廳人事處,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項
(一)各有關單位在接收申報材料時,嚴格按照相關系列的標準條件,認真負責地把好初審關,不得將不符合標準條件的人員推薦上報,省文化廳人事處將對所有申報材料嚴格審查,凡不符合申報條件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報文物博物、圖書資料、藝術、群眾文化系列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在評審前均須參加由省文化廳組織的專業答辯,凡未參加答辯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評(答辯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在藝術研究、創作機構中,從事藝術創作工作人員應按其從事專業申報相應的藝術創作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研究工作人員應申報社會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從事藝術期刊編輯工作人員應申報出版系列專業技術資格。
(四)為適應藝術院校培養實用型多技能人才的需要,促進我省藝術院校“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藝術院校實踐型老師可申報藝術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但申報人員須提供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申報評審。
(五)嚴格申報材料初審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為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各用人單位應對申報材料、證件逐項核實,對申報人任期以來的職業道德、工作表現、主要業績、專業成果等進行全面考核,并在評審表中提出推薦意見,并對申報人基本情況,主要業績,專業成果和申報職稱系列層次予以公示。各市、省直管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和省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審核時,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各類證件、復印件逐項核準,并簽署審核人職務、姓名和審核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在評審中發現申報材料不真實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六)職稱評審收費標準,按皖價費〔2005〕72號文件執行。
(七)本文未涉及的其他問題,一律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文件執行。
(八)聯系方式:合肥市屯溪路435號(省人大八樓)省文化廳人事處。
特此通知。
安徽省文化廳
2012年7月26日
附件:
1.申報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
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目錄表
3.破格申報審批表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明登記表
4.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5.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
6.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
以上附件請參照http://www.ahwh.gov.cn/xwzx/tzgg/297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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