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公安機關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經縣公安局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公安輔警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招聘。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計劃招聘公安輔警70名,主要在修文公安局特巡警大隊、指揮中心工作。參與我縣反恐防恐、維穩處突、巡邏防控、群體性事件處置、安保警衛以及視頻值守等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貴陽市戶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和警校畢業生、有駕駛技能、計算機專長的優先錄取且不受學歷限制)
5、男性,18周歲以上(1996年9月16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4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雙側單眼裸眼視力在4.8以上,身高在165CM以上。除身高和視力等條件外,其他身體條件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及相關體檢規定執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組織工作
報名工作由修文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負責統一組織。
2、報名
(1)集中報名時間: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9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集中報名地點:修文縣公安局一樓大廳。
(3)聯系人: 鄧朝龍,電話:13809462377;石明南,電話:13985149144;聶輝,電話:13885175549 ;馮香,電話:15599130033。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持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紅色證照4張。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清楚,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本人填寫,由本人承擔責任)。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領取準考證地點:修文縣公安局一樓大廳,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不允許他人代領。
(5)9月16日后可接受分散報名,招滿為止,聯系人同上。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由修文縣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考試內容為一般的基礎法律常識(重點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考生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和地點待定)。
2、體能測試。參加筆試人員全員進入體能測試(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測試內容:1000米長跑、4×10米往返、立定跳遠。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未參加體能測試或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待定)。
3、面試。從(筆試+體能測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確定的面試人員中末位人員出現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工作由修文縣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30%計算、體能成績占50%。
(三)體檢
體檢工作由修文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統一實施,參加體檢的考生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核對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修文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組織政審。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修文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該人員的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六)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合格后,修文縣公安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五、聘用人員待遇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修文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月工資2000元(其中1500元為當月工資發放,另500元作為績效考核工資逐月發放),保險由縣財政統一交納
六、管理要求
按照“一崗多用、共同管理”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人員的訓練和管理,著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質高、政治素質強、身體素質好、能打硬仗的復合型隊伍。由修文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負責日常管理和調度,在處置公共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應對自然災害、應急演練等工作時,無條件地服從縣應急委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七、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招聘過程中,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理。
咨詢電話:(0851)2331194(修文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
監督電話:(0851)2326910(修文縣監察局)
(0851)2325965(修文縣公安局紀委)
修文縣公安局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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