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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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和貴州省公安廳有關文件精神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現將貴州大學2014級研究生(碩士、博士)戶口遷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生戶口可根據自己意愿遷入學校,不作硬性規定。入戶時間為每新學年開學至10月20日前,學校只給新生在入學第一學期內辦理入戶手續。自愿放棄后在就讀期間無法遷入學校,遷入戶口的學生在就讀期間無法遷回原址。除中途退學、轉學之外。農業戶口遷入學校后轉為非農業戶口,畢業后遷回原址不再是農業戶口。
(1)選擇在學校貸款的同學、按照銀行貸款規定,戶口必須遷入學校。根據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部分用人單位的要求,應屆畢業生的戶口應由學校遷出,才予以簽訂相關用工和入戶手續。
(2)選擇把戶口遷入我校的同學,持《錄取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證》,在報到時不得延緩交驗戶口遷移證,要在規定時間內,將新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復印件,戶口遷移證原件(在戶口遷移證背面用筆寫上學院專業班級、學號和身高)、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一律用A4紙),交由各班班長;班長收齊整理后統一填寫《貴州大學新生入戶登記表》(包括紙質和電子版,貴州大學保衛處網頁可下載此表),并以其為封面,將全部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上交到保衛處戶籍科集中辦理。農村籍新生在交戶口資料時,還需收取學生本人填寫的《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口申請》一份(申請模板可從保衛處網頁下載)。
(3)選擇戶口遷入學校的同學,按照公安機關的規定:辦理身份證。
(4)選擇不遷入戶口到學校的同學(畢業時可持“畢業證”“報到證”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到用人單位;屬于農業戶口的同學,可根據本人意愿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農轉非”手續),在入學前必須在居住地所轄區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入學后在《貴州大學不辦理戶口遷移名單》上簽名,確認戶口不遷入學校(可從保衛處網頁下載此表),以班級為單位打印簽名后(包括紙質文檔和電子版)與戶籍證明原件統一交到保衛處戶籍科建檔。
(5)戶口遷移的同學需交辦理身份證費用40元(派出所辦證時收?。?、照身份證相費用20元(照相館收取)以及1元入戶費用(用于購買學生集體戶口本),交給所在班級,由班級統一集中交保衛處戶籍科。保衛處統一集中辦理身份證及戶口遷入手續。
(6)由于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日期將《戶口遷移證》交到學校保衛處戶籍科的同學,視為自動放棄不遷戶口,責任自負。在讀期間,中途無論什么原由都不得申請將戶口遷入學校。
(7)丟失戶口遷移證的同學,可由我校轄區派出所開具未落戶證明,回原籍遷出地派出所補開戶口遷移證后,給予登記入戶。
(8)轉學學生憑省教育廳的轉學批復復印件、戶口遷移證申請入戶。
(9)當年入校時遷入學校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同學和戶口未遷出的往屆畢業生同學考取我校研究生的,須于2014年9月20前到北校區保衛處戶籍科提交錄取通知書和派出所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A4紙)辦理戶籍變更手續。
以上事項如有疑慮,請向保衛處戶籍科咨詢。
二、戶口遷移證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于入學前將戶口遷出,入學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戶口遷移證交給學院。公安機關只受理當年的新生戶口。不再受理跨年度學生入戶。新生戶口遷入學校后納入學校學生集體戶口管理,畢業后方可將戶口遷出學校。除中途退學、轉學外,學生在畢業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戶口遷出學校。
(2)新生戶口遷入本校統一地址為:貴州大學松山派出所。
(3)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籍貫、出生地、婚姻狀況戶口性、遷移原因、原住址、遷往地址等內容必須齊全,姓名必須與入學通知書姓名相一致,身份證編號必須準確、清楚,如有涂改應在涂改處加蓋當地派出所戶口專用公章。
(4)戶口遷移證、身份證、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必須一致,不得用別名或曾用名代替,如錄取通知書與遷移證上姓名不一致時須于遷出前更正;所持公民身份證號要與遷移證上的公民身份證號一致。
(5)所持戶口遷移證應蓋有當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6)《戶口遷移證》必須打印或蓋有被遷移人屬“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印章。
三、辦公時間及電話
日常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假期辦公時間:周二、周四全天。上午9點至11點00分。下午2點30分至4點30分。選擇在假期辦理戶口的同學,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前來辦理。辦公電話:0851-8292210
四、辦公地點
貴州大學保衛處戶籍科(北校區)
貴州大學保衛處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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