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基層定向中的未就業具體到底指什么?公告上只是說具有未就業證明的就可以了,但是在論壇中好像看到簽過就業合同就不算未就業了。但是據我所知公務員中的就業指的是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公務員,難道在私企中簽過就業合同也算就業了嗎?以前的畢業生難道就不打工養活自己了嗎?我今年報考了基層定向考試,有未就業證明(報到證,推薦表),報名后在私企簽了合同。我是不是算已經就業了?還有考試資格嗎?請老師解答!!
回復:資格復審有未就業證明就可以,面試、體檢后考核階段可能有更深入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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