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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為做好我市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評審委員會
為做好我市2014年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決定成立鶴壁市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主要成員如下:
主 任:胡紅軍 鶴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副主任:董春根 鶴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王 荔 鶴壁市教育局副局長
評委會下設若干個專業評審專家小組。每組成員不少于3人,其中設主考評委1人。評委成員由省職改辦從外地選派。
二、工作安排
(一)中小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審核(11月10日—11月17日)
2014年度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比例和職數審核工作,要嚴格按照《河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試行)》(豫人社〔2010〕152號)、《河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管理辦法》(豫人社職稱〔2011〕20號)、《關于2014年度河南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豫職改辦〔2014〕44號)以及我市《關于安排2014年度全市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鶴職改辦〔2014〕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中小學現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結構比例未達到控制標準和超過控制標準5個百分點以內的,按2%左右的增幅審核;超過控制標準5個百分點以上、10個百分點以內的,按照1%左右的增幅,并按“退二進一”進行審核;超過控制標準10個百分點以上、15個百分點以內的,按照1%左右的增幅,并按“退三進一”進行審核;超過控制標準15個百分點以上的,原則上當年不再審核申報職數。
為了做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順利銜接,2014年,小學(幼兒園)高級比例暫按每年1%左右審核。中小學高級結構比例和職數須報省職改辦備案后方可組織申報推薦工作。
各縣區、市教育局要切實加強領導,抓緊安排部署,于2014年11月17日前將本縣區、本系統中小學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申報情況一并上報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二)科學制定推薦辦法(11月10—11月21日)
科學、合理的推薦辦法是保證推薦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礎,是提高職稱評審工作質量的重要前提。今年,各縣區、市教育局要以《河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水平評價標準》為基本依據,以縣區、市教育局為單位,并在廣泛征求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意見的基礎上結合當地教育教學實際制定推薦辦法,并報市人社局職稱科備案。推薦辦法要注意工作的連續性,并在單位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三)確定推薦人選(11月22日—11月28日)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參評人員排名順序,結合人社部門審核備案的年度結構比例職數確定推薦人選。申報人根據材料申報要求組織材料,并報單位、主管部門、縣區人社部門進行資格初審。推薦環節實行逐級負責制。申報人應對個人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申報單位須對申報人的工作經歷、工作業績、有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推薦程序負責;業務主管部門、職稱主管部門應對所屬單位或當地職稱工作負責。材料接收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責任制。單位人事部門、業務主管部門、有關職稱管理部門要對申報人的申報評審材料逐級進行審核并在《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審核登記表》中簽署審核人姓名。
(四)資格審查(11月29日—12月5日)
1.報送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分系列、級別、專業和評審類型規范打印的《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表》一式3份以及同內容的電子文本。
(2)申報人員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學歷證書(后學歷人員須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
(3)繼續教育證書。
(4)《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審核登記表》一式2份,基本證件部分資格審查部門應按要求逐級審核并簽字。
(5)使用“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規范錄入、打印并經單位核實蓋章的《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表》一式35份以及同內容的電子文本。
(6)《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評審表》中各項內容應規范填寫并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第1頁“相片”欄內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單位人事部門電話”欄內詳細填寫單位及個人聯系電話。
(7)《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審核登記表》一式2份,按要求逐級審核并簽字。
(8)《年度考核表》。提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任職年限超過6年的為近6年)。公辦學校由單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結果證明不作為年度考核材料對待。
(9)能力和經歷材料。能力和經歷材料按《河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有關要求提供。
(10)業績成果。業績材料應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報人單位、姓名、專業、評審類型。
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出版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原件和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檢索頁。論文須附經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等國內主流文獻數據庫網站檢索的檢索頁,或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期刊出版單位的網站上進行檢索并打印的檢索頁。著作、教材須附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CIP數據核字號驗證”的檢索頁。未按要求檢索、驗證的論文和著作只作為業績參考條件。
(1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一式2份,由申報人本人簽名、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12)單位開展“公開、展示、考核、評議、監督”工作情況報告1份。
2.資格審查時間安排
12月1日 鶴山區 山城區
12月2日 淇濱區
12月3日 市教育局
12月4日 淇縣
12月5日 浚縣
(五)講課答辯(12月20日)
1.抽簽:應試人員自帶本學段所有教材(高中帶必修課教材)到講課地點報到,集中后分學科、城市學校、農村學校隨機抽簽確定講課答辯順序,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2.備課:應試人員在所教學段和學科課程內隨機抽取確定講課題目進行備課,備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
3.講課答辯:應試人員按抽簽確定的順序和內容進行講課答辯。講課10分鐘,答辯5分鐘。考場設置。根據講課答辯工作需要設置候考室、備課室、講課答辯室、服務室等專用場所,候考室、備課室、講課答辯室相互隔離,避免相互影響。
評分及成績應用。每個應試人員講課答辯結束后評委當場進行評分。講課答辯總分100分(其中講課70分,答辯30分)。所在考場各評委平均分為應試人員原始成績。如同類應試人員只設置一個考場的,原始成績即為最終成績;如同類應試人員設置多個考場的,可采用“二次平均法”對有關應試人員的原始成績進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二次平均法”公式如下:
(1)根據在不同考場參加講課答辯人員的原始成績,計算出該考場的平均成績(A1、A2、A3……An)。
(2)將各考場的平均成績進行二次平均,計算出所有考場的總平均成績(R)。公式:(A1+A2+A3……+An)÷N=R
(3)用總平均成績(R)除以相關考場的平均成績(An),得出該考場的加權系數(X)。即:R÷An=Xn
(4)應試人員原始成績乘以本考場的加權系數得出最終成績,即:最終成績=原始成績×Xn。
每考場講課答辯結束后,《講課答辯評分表》和《講課答辯評分匯總表》應由主考評委和監督人員簽名后密封保存。
講課答辯最終成績90分及以上者為優秀等次。
講課答辯最終成績按學科排序,根據最終成績暫按同類人員總人數的10%左右進行末位淘汰,淘汰人數實行四舍五入。
如參加講課答辯的同類人員較少,淘汰人數不足1人的,根據各學科淘汰線進行綜合平衡,最終成績低于各學科平均淘汰線的人員予以淘汰。
講課答辯最終成績60分以下人員直接淘汰。
(六)專家組評審(12月21日)
(七)全體評委成員評審(12月21日)
(八)公示(2015年1月)
三、其它有關要求
(一)加強監督。講課答辯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候考室、備課室、講課答辯室設置監督員。監督人員要嚴格遵守講課答辯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不得與應試者單獨接觸,不得以任何方式違規向評委和工作人員施加影響。
講課答辯實行全程錄音錄像,講課答辯結束后有關音頻、視頻資料全部封存備查。
(二)違紀處理。應試者違反講課答辯工作紀律的取消講課答辯資格,有嚴重違紀行為者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省人事廳《關于進一步嚴肅職稱工作紀律的通知》(豫人〔2002〕30號)和《河南省職稱評聘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豫人社職稱〔2013〕18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講課答辯評委及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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