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想你好,我想問下,特崗三年服務期滿了并且考核合格了,要是想自愿留在所任學校任教,學校不同意或者是教育局不同意到那時就必須怎么辦?難道叫我們重新擇業?是不是特崗只是國定制定出來呢,然后各各地方教育局就鼓勵各各學校拼命申報,其實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老師,特崗教師三年的工資也是國定財政撥款,所以我們特崗只是去當地學校服務,三年滿了就算考核合格了想留下來學校教育局不同意,到時候還是得走人,這樣叫我們當特崗的怎么放心在學校任教,三年以后重新擇業,那個時候都有家庭了,叫我們怎么辦?還要照顧家庭,還得重新開始,不知道大部們特崗想沒想過這個問題??
回復:想辦法與學校領導、教育局主管領導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