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理順縣屬國有企業管理體制,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現代企業制度,經中共江川縣委常委會議和江川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聘2名縣屬國有企業董事長兼總經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崗位職責
(一)選聘崗位
1、江川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江川縣廣廈保障性住房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江川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二)崗位職責
制定并實施公司發展規劃、經營和管理工作計劃、目標,按縣委、政府確定的工作目標簽訂目標責任書并實施。
二、薪酬待遇
根據聘用崗位實行年薪加績效獎勵。試用期3個月,月薪6000元人民幣。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期3年。正式聘用后江川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江川縣廣廈保障性住房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年薪(15萬元)+績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江川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年薪(13萬元)+績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具體實施辦法:完成政府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和應承擔的社會職責,兌現年薪。
三、選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選聘范圍
江川縣縣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及中央、省市駐江川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選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較強的決策判斷能力、經營管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及工作推進能力,業績突出;
2、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敬業精神和實干精神,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品行端正,誠信守法,勤勉盡責,廉潔從業,作風形象和職業信譽好;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熟悉管理工作;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選聘崗位職責的能力。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宜選聘的。
四、選聘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經歷業績評價、面試、組織考察、體檢、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25日(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江川縣人才中心綜合辦公室(江川縣人才勞動力市場二樓)
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應聘人員應提交《江川縣縣屬國有企業招聘管理人員報名表》(貼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份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專業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出具工作經歷、職位證明以及業績評價等相關材料。
應聘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經歷業績評價審核將貫穿公開選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聘資格。
經歷業績評價由綜合評價小組按照選聘崗位經歷業績評價評分細則進行量化評分。綜合評價小組有9人組成,人員構成為部分選聘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熟悉經濟、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的人員。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由選聘領導小組根據資格審查情況和個人經歷業績評價結果按選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內容。面試著重考察競聘者的經營發展思路、全局駕馭能力和領導綜合素質以及專業素養等,總分為100分。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經歷業績評價、面試成績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加權計算綜合成績。
(三)組織考察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組成聯合考察組,對進入面試的應聘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四)體檢
1、確定體檢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體檢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選聘領導小組根據綜合成績、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決定各選聘職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對公示后未發現影響聘用問題的,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根據有關規定,對聘用人員實行任職試用期制,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簽訂3年的聘用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經集體討論認為無適合人選的,該崗位可以空缺。
本公告由江川縣縣屬國有企業招聘管理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電話:8019970
聯系人:金原弘
江川縣縣屬國有企業招聘管理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