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廣州市番禺區醫療衛生單位2015年招聘人員關于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和年齡條件
答:1.廣州市戶籍(不含廣州市從化區、增城區戶籍,不包括不可辦理市內遷移的學生集體戶)的社會人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1)具有大學專科或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未取得專業技術資格,此類人員只能報考管理崗九級職員;
(2)具有大學專科或以上學歷并具有醫師、護士、藥士、技師或非衛生系列初級的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具有大學專科或以上學歷、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
(4)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碩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
(5)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
(6)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周歲以下;
(7)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50周歲以下。
2.非廣州市戶籍(含廣州市從化區、增城區戶籍,包括不可辦理市內遷移的學生集體戶)的社會人員必需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并具有醫師、護師、藥師、技師、非衛生系列初級的專業技術資格,或具有本科學歷、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35周歲以下。此類人員只能報考一級甲等醫院或鎮屬醫院(含岐山醫院);
(2)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碩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并具有相關專業的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
(3)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并具有相關專業的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周歲以下;
(4)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周歲以下;
(5)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50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