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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皖教辦〔2014〕2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4〕16號)文件精神,為確保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學院在認真總結去年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性質
滁州職業技術學院是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資格。
學生在校完成規定的課程后,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學歷證書。
第三章 學校概況
滁州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于2002年7月,為安徽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學院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坐落在國家4A級風景名勝區---瑯琊山下(滁州市豐樂大道2188號),占地面積1140畝,建筑面積31萬平方米,設有機電系、土木系、經貿系、信息系、汽車系、傳媒系、食品與環境系、技師學院、基礎部等九個教學單位,在校學生12420人,教學儀器設備總值近億元。學院有教職工573人,其中,專任教師443人,副高以上職稱教師120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237人。2008年,學院榮獲全國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2010年,學院被立項為安徽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建設單位。
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院已初步建成了布局合理,特色鮮明,充滿活力和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專業群,設置高職專業45個,涉及智能家電、先進裝備、新型化工、新能源、農副產品深加工、硅基材料等六大支柱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其中,建有中央財政支持的提升專業服務產業能力專業2個,省級重點建設專業9個。
學院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5%以上,連續兩次(2008-2009年度、2010-2011年度)被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評為全省就業工作“先進集體”;2005-2012年,學院連續八年被省教育廳評為“安徽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和“標兵單位”。2012年被省教育廳命名為“省級創新創業教育示范校”,2012年學院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被省人社廳命名為“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AA級)。2013年 5月22日,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來我院視察工作,并說道:“學校發展勢頭很好,現在是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將來要爭取成為全國的示范典型。”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計劃
一、招生對象
在安徽省內招收已參加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和參加安徽省2015年中職畢業生升學考試報名并取得相應考生號的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畢業生和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
二、招生計劃
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另行公布。
第五章 報名與考試
三、報名方式與時間安排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須登陸我院自主招生報名平臺統一報名(http://www.czc.net.cn/)。每位考生最多可以填報兩個志愿。報名咨詢電話:0550-3854668 3854670 3854669 3854672。
(一)2015年3月6日—4月8日,考生登錄滁州職業技術學院官網進行報名。
(二)2015年4月9日,我校網站公布參加自主招生測試考生名單。
(三)2015年4月11日(8:30—17:00),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至我院招生辦領取準考證。
(四)2015年4月12日,應歷屆普通高中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應歷屆中職考生參加“文化基礎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科目測試具體時間詳見學院招生網考試大綱)
(五)2015年4月16日前,公布預錄取學生名單,并在我院網站公示。
(六)2015年4月20日前,上報預錄取考生信息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七)2015年4月27日—29日,被我校預錄取的考生如同時被其他院校預錄取,需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每位考生只能在擬錄取院校中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只被我院一所院校預錄取的考生無須上網確認。
(八)2015年5月1日后,待教育廳審核完畢,將在我院網站公布正式錄取考生名單,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另行通知。
四、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參加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考生或參加安徽省2015年中職畢業生升學考試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考生。
(二)在校期間遵紀守法、無違紀記錄,成績合格。
(三)所有考生必須參加當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體檢。
五、考核與成績計算方法
(一)針對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測試
考生總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語、數、外)+職業適應測試成績+政策加分。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安徽省教育廳實施的學業水平測試的成績,語數外三門總分為300分;職業適應測試將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測試時間90分鐘。
(二)針對中職畢業生的測試
考生總成績=文化基礎分+技能測試分+政策加分。文化基礎測試采用筆試方式,測試時間為100分鐘,滿分為250分。技能測試主要考察相應專業學生的基本操作能力(測試時間見考試大綱),滿分150分。
(三)針對農民工、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的測試
針對農民工、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的測試,主要采取筆試方式進行,內容為自然科學、人文、社會科學等方面的綜合知識。筆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400分。
筆試和技能測試大綱詳見學院招生網站。
第六章 加分和免試政策
六、加分政策
(一)在高中、中職階段獲得市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的加20分;優秀團干、優秀團員稱號者可加10分(以證書原件為加分依據)。
(二)高中、中職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地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可加20分。
(三)高中、中職階段獲得由地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電腦制作競賽及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三等獎以上的考生根據獲獎情況可相應加30、20、10分。
以上加分內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復計算,加分累計不超過50分,加分分值直接計入總成績。
七、實名推薦和免試政策
(一) 校長實名推薦
“實名推薦制”面向安徽省內的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施行。凡安徽省內有應屆中職畢業生或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學校均可申請。其中普高類被推薦學生的學業水平測試至少有1門達到B級以上,思想品德優秀;中職類被推薦學生須取得中級技工證。
(二)免試政策
1.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可免試錄取。
2.獲得國家認定核發的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可免試錄取。
3.獲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能雙優”的考生可免試錄取。
4.具有高中或同等學歷的復轉軍人可免試錄取。
5.參加本科高校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達到本科線下100分內報考同類別專業的考生可申請免試入學。
6.獲得安徽省美術類聯考合格證的考生,報考藝術設計和動漫設計與制作專業可申請免試入學。
7.中職階段獲得國家認定核發的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可免考技能測試科目,該項成績按135分(技能測試總分150*90%)計入總分。
申請推薦和免試的考生需寄(送)以下材料:
(1)校長實名推薦的考生需寄(送)《滁州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自主招生校長實名推薦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材料需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于2015年4月1日前寄(送)達我院。
(2)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須在2015年4月1日前寄(送)《滁州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自主招生免試申請表》、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材料需用A4紙打印或復印。參加本科考試達本科線下100分內,申請免試的考生,相關材料須在2015年4月8日前寄(送)至我院招生辦。
(3)申請免考技能測試科目的中職考生須填寫《滁州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自主招生技能測試免試申請表》,并將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于2015年4月1日前寄(送)至我院招生辦。
材料由考生寄(送)或考生所在學校統一寄(送)(材料寄送地址:滁州市豐樂大道2188號滁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239000)。
以上申請校長推薦和免試入學的考生材料經我院審核通過后,在我院網站公示,未通過審核的考生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條件可以繼續參加自主招生統一測試。
第七章 錄取規則
在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領導下,由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錄取。學院在自主招生中,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八、劃線原則
面向應歷屆屆高中畢業生,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總成績分文、理科類按1∶1的比例分別劃定錄取控制線。
面向2中職畢業生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核總成績分招生類別按1∶1的比例分別劃定錄取控制線。
九、錄取原則
面向普高畢業的自主招生,對于進檔的考生根據考核總成績分文、理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針對中職畢業考生,根據考核總成績分招生類別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錄取總分相同時,按照文化基礎成績排序。
確定擬錄取名單經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備案后將在學院官網正式公布錄取結果。按照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及錄取。
十、調劑原則
根據考生報名和考試結果,允許對各專業計劃進行調劑。
第八章 招生監督
自主招生工作在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認真做好自主招生相關工作,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學院招生監督小組將全程參與自主招生的監督工作,一旦發現有違規、違紀現象將嚴肅處理。招生錄取期間監督、舉報電話:0550-3854616。
考生所在學校及考生本人應堅守“誠信”的原則,學校應堅持客觀真實、公平、公開地審核推薦,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推薦或自薦材料弄虛作假或考生在考試中出現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
第九章 其 他
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安徽省高校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學生獎學金制度。根據國家政策設有國家獎助學金、學院獎學金、企業獎助學金等,并開通了助學貸款的綠色通道,確保每位考生不會因學費問題而不能入學。
第十章 附 則
我院自主招生計劃屬于國家統一招生計劃,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統一錄取考生性質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本章程由滁州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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