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紅河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緩解教師和醫療、水務人員人才緊缺問題,改善人才隊伍結構,規范進人渠道,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和紅河州人事局《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試行)》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經研究決定到省內外重點院校招聘緊缺人才20人,現制定招聘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紅河縣2011年緊缺人才招聘工作在紅河縣事業單位招考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州、縣人事部門的指導下,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同時,邀請人大、紀檢等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0周歲以下,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紅河縣2011年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紅河一中、紅河二中招聘云南師范大學、玉溪師范學院、紅河學院畢業生;紅河縣中醫醫院招聘昆明醫學院、云南中醫學院等省內醫學院校畢業生;紅河縣水務局下屬事業站所招聘云南省農業大學、昆明理工大學等畢業生。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招聘時間、地點、方式及程序
(一)教師的招聘時間、地點
招聘時間:2011年1月10日至20日
招聘地點:紅河縣第一中學、紅河縣第二中學在云南師范大學、玉溪師范學院分別設點進行招聘。
(二)紅河縣中醫醫院衛生人員的招聘時間、地點
招聘時間:2011年3月
招聘地點:在昆明醫學院、云南省中醫學院設點進行招聘。
(三)紅河縣水務局下屬鄉水管站和水庫管理所技術人員的招聘時間、地點
招聘時間:2011年3 月1日―3月8日
招聘地點:云南省農業大學、昆明理工大學分別設點招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紅河縣教育局、衛生局、水務局和用人單位抽調人員組成招聘考核小組進行招聘,具體程序如下:
1、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生須提供的主要證件:應聘人員本人身份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2011年應屆畢業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
2、確定考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參加現場考核。
3、考試方式和內容。考試采取現場考核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專業素質能力、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聘職位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4、成績計算。總成績為100分,考生成績為負責考核人員按專業考核評分標準獨立打分后的平均分值即為考生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若有考生自動放棄,從考核合格的考生中,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五、成績公示
經考試(考核)后,考生成績統一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六、錄用和管理辦法
1、擬聘人員名單確定后,由縣人事局、教育局、衛生局、水務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
2、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報紅河州人事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3、錄用后按紅政發(2005)40號文件進行管理。
4、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錄用后,不按時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6、凡人事、教育、衛生、水務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體檢及其它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責任自負。
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方案由紅河人事局負責解釋,紅河縣教育局、紅河縣衛生局、紅河縣水務局負責組織實施。
紅河縣人事局人才辦聯系電話:0873—4621328
紅河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873—4621650
紅河縣衛生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873—4621360
紅河縣水務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873-4621500
附:紅河州紅河縣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
紅河縣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