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5年威海市環翠區屬事業單位招聘如何辦理報到和戶籍遷移手續?試用期如何規定?
答:收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后,擬招聘人員須攜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截止時間前辦理報到手續。已參加工作或簽約其他單位的人員,應在報到前與原單位協商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及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報到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