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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省科學院機關2015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地理所擬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省科學院機關:為省政府直屬部門和全省綜合性科研機構,主要職責任務是:承擔所屬單位的人事、編制、財務預決算、國有資產和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應用基礎、戰略高新技術、重點公益性科學研究;組織所屬單位建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參與全省科技發展規劃、計劃的制定,服務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承辦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為省委、省政府決策提供科技服務,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河北省科學院地理科學研究所:始建于1958年,是全國成立最早的五大區域地理研究所之一。現主要從事生態保護與生態修復、區域發展與資源可持續利用及“3S”技術與現代地理學應用等領域的科學研究。現有生態環境、旅游開發、海洋生態、區域經濟、土地利用、3S技術研發團隊。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35周歲(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5年河北省科學院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3名、工勤崗位人員1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5年統一招聘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齡、戶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5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報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安排(請查閱《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
2.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準考證發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自行下載打印。
(二)筆試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考試內容、筆試成績查詢方式等相關信息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考場張貼和并于次日在河北省科學院網站(www.heb-as.com/)發布。
4.資格復審。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省科學院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省科學院人事教育處會同用人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hbrsw.cn)、省科學院網站(www.heb-as.com/)、地理所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詢電話:0311-83036319(省科學院人事教育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88616879
河北省科學院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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