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5年濟南市市中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違紀違規報名人員如何處理?
答:報名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考選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公開考選主管機關、人事考試機構和考選單位的統一安排。對違紀違規的報名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改正、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報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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