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評定標準:高級工程師須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熟練掌握本專業的標準、規范、規程,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及時了解本專業國內外最新技術狀況和發展趨勢,能將新技術成果應用于工作實踐;有豐富的專業技術工作經驗,能獨立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技術問題,業績顯著,取得較大價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術創新或引進、消化、吸收新技術中取得良好效果;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有培養專門技術人才和指導工程師工作的能力;熟練運用一門外語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于我區從事工程技術和信息技術研究、設計、生產、技術管理,中介、咨詢,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定(檢測)、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標準化、認證以及廣播電視研究和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第二條 思想政治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任現職以來,出現如下情況之一者,在規定的資歷年限內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申報;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或已定性為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延遲2年申報;
三、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謊報成績、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
四、嚴重違法違紀或嚴重失職、瀆職,給企業或單位造成重大損失者,延遲4年申報。
第三條 學歷、資歷條件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博士學位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2年以上;碩士學位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4年以上;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5年以上;獲大專學歷,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7年以上。
二、國家機關分流到企事業單位,或在非公有制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尚無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以下學歷、資歷要求申報:
獲得博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獲得研究生班畢業或雙學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9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1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
第四條 外語條件
一、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成績合格;縣及縣以下所屬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取得職稱外語等級考試(C級)成績合格;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取得廣西合格標準成績通知書者2年內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有效。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暫行規定》(桂職改〔2004〕4號)及《關于進一步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改〔2007〕1號)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計算機條件
一、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三個模塊)成績合格;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暫行規定》(桂職改〔2004〕4號)及《關于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工作的通知》(桂職改〔2001〕1號)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繼續教育條件
完成本部門、本行業及政府人事部門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
第七條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一、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生產、技術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從事研究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參加省、部級以上重點科研項目的科技攻關、研究開發的全過程,完成任務較好或得到實際應用;
2.曾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參加本行業和本企業較高難度、較復雜的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兩項以上,并得到推廣應用和取得較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二)從事設計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擔任一項大型工程項目設計的負責人或兩項以上大型工程項目設計的分項負責人;
2.曾擔任三項以上中型工程項目設計負責人;
3.曾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參加省、部級輕工專業方面行業規劃或老企業改造規劃的編制并被采納及有關技術經濟評價的項目得到同行專家認可。
(三)從事生產、技術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企業的生產、技術管理或新產品、新工藝設計中,曾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重大生產、管理技術問題,或解決疑難技術問題兩項以上,或曾負責消化、吸收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兩項以上;
2.曾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參加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或省、部組織推廣的先進技術項目兩項以上,實施效果良好;
3.曾作為主要起草人制定本行業、本企業的中長期技術發展規劃或技術管理文件兩項以上,實施效果良好;
4.曾作為主要起草人,承擔兩項以上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負責其中主要技術內容并被主管部門認可。
二、從事中介、咨詢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曾擔任兩項大型工程項目的負責人或三項以上大型工程項目的分項負責人;
(二)曾擔任五項以上中型工程項目的負責人;
(三)曾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省、部級行業規劃或企業改造規劃的編制并通過評審的項目。
三、從事計量及質量檢測、標準化、認證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一)主持完成兩項以上研究工作或技術開發、應用或檢驗、檢測方法項目、課題的調研立項、方案論證、計劃實施和成果總結等工作,并解決關鍵技術問題;
(二)主持完成一項以上(或作為主要參加者完成兩項以上)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項目,實際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三)主持完成兩項以上(或作為主要參加者完成四項以上)本行業科研課題,實際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四)主持完成一項以上新技術引進消化項目或兩項以上技術開發推廣項目,實際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五)主持完成一項以上具有國際先進水平或兩項國內先進水平的新開展檢驗、檢測項目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建立工作,實際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制檢驗細則、檢測方法和相應的技術報告;
(六)主持完成兩項以上復雜產品全項目或大型檢驗檢測、樣機試驗項目或仲裁檢驗,負責制定檢驗、檢測方案,實際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報告;
(七)主持完成一項以上大中型企業或三項以上小型企業的質量體系、計量體系、標準體系、質量攻關或質量振興的計劃、設計和建立工作,并在企業組織實施;
(八)主持完成三項以上的地方、企業的質量、計量、標準規劃或省級以上計量、標準、質量技術法規的制訂工作,實際承擔其中主要內容的編寫;
(九)主持完成五項(或作為主要參加者完成八項以上)質量、計量、標準技術咨詢、質量、計量、標準體系的審核工作;
(十)完成四項以上本專業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貫徹執行或實施監督工作,編寫相應的技術資料、講義,或發現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過三項以上的解決措施和建議。
四、從事信息技術專業的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曾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參加省、部級以上重點科研項目的研究開發,完成任務較好或得到實際應用;
(二)曾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參加過兩項信息產品或應用系統的研究開發,并通過省級的技術鑒定,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曾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設計了較大型的網絡系統,并參與實施建設完成,效果良好;
(四)、曾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管理和維護較大型以上的網絡系統,并能獨立解決網絡系統出現的重大問題。
五、從事廣播電影電視工程專業的技術工作人員,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持過技術機房設備的維護、調整與測試,熟悉技術系統運行的全過程和技術要求,或主持完成過視音頻系統、發射與天饋系統、有線電視前端與網絡系統、影視節目制作系統的總體設計、安裝調試,或重大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和工藝改造項目,并解決廣播影視技術工作中重要技術問題;
(二)主持過技術監測機房設備和流動監測設備的維護及安裝調試,熟悉廣播電視技術系統和監測系統的技術要求,熟悉監測工作全過程,并獨立或為主完成過廣播電視技術系統指標全面測試或一個以上發射臺覆蓋的完整收測;
(三)獨立承擔或為主完成過本專業范圍的標準、規范、規程、規定和制度的編制,并能熟練地用以指導播出維護、生產、科研與信息、工程設計、技術改造和創新等工作;
(四)獨立承擔或為主參加過重要研究課題或重要工程項目的設計工作全過程;
(五)獨立承擔或為主參加過重大項目的多功能應用開發、生產、工程施工實踐工作全過程;
(六)主持或為主參加過對系統及產品的技術質量檢測工作全過程;
(七)主持過廣播影視系統內科技信息采集、加工、傳遞工作,以及具有為本系統各級領導提供信息咨詢、決策的能力;
(八)獨立承擔或為主參加完成過廣播影視系統內的計算機應用系統的設計、開發、安裝和調試,并能熟練地運用計算機技術理論知識,開拓計算機技術在廣播影視系統中應用的新領域。
第八條 業績成果條件
一、從事研究、設計、生產、技術管理,中介、咨詢的工程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一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市(廳)級科技成果獎一等獎兩項以上獲獎項目或通過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主持的驗收成果兩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或驗收證書為準)。
(三)獲有較大價值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本專業發明專利1項(發明人)。
(四)提出本專業新理論、新技術、新工藝或新方法、新材料,經專家鑒定,在某一方面處于國內領先水平,并被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認可。
(五)在設計、施工或在設備的運行和維修中,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主要技術貢獻者,并經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認可。
(六)在本專業某一生產、技術管理方面做出過突出成績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如新產品設計,或改進現有工藝流程,或選用新設備,或對提高生產效率,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消耗、減少三廢排放,或開發新產品、新品種,擴大應用新領域等方面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經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認可。
(七)在中介、咨詢工作中,獨立完成兩項以上大型項目或五項以上中型項目的中介、咨詢技術方案,付諸實施并取得良好的技術與經濟效果,并經有關部門認可。
二、從事檢驗、檢測、標準、認證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一)獲省(部)級科技成果獎三等獎一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廳)級科技成果獎一等獎二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主持完成的技術引進項目有一項、或產品開發或成果推廣項目有兩項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取得顯著的效益,并經省(部)級主管部門認可;
(三)主持完成的新檢驗項目的建立,有一項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有兩項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經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的技術鑒定認可;
(四)主持完成的技術開發項目或質量、計量、標準化、咨詢工作,作為主要參加者完成八項以上,作為主要參加者之一,參加計量體系、標準化體系、質量體系審核,對企業的質量管理、計量管理、標準化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發揮了重要作用,被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或采用單位、企業確認;
(五)主持完成的復雜產品或大型檢驗檢測項目或大型儀器的檢定或質量仲裁檢驗檢定項目,有兩項解決了較復雜關鍵的技術問題,取得顯著的效益,并經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認可;
(六)主持完成制定的質量、計量、標準化規劃或技術法規,有三項經市級以上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實施并取得顯著效益;
(七)主持完成的一項大中型企業或三項小型企業的質量體系、計量體系、標準化體系、質量保證、質量攻關或質量振興項目,對企業保證產品質量、提高效益取得顯著的成效,并經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或采用單位、企業確認;
(八)主持建立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或企事業單位的最高計量標準或新的檢驗、檢測項目,投入實際應用后取得較明顯的效益,并經省級主管部門認可。
三、從事信息技術專業的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一)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一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廳)級科技成果一等獎二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獲廣西計算機推廣應用成果一等獎二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三)市(廳)級科技成果一等兩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主持或承擔較大網絡系統管理、維護工作,連續5年無責任事故,能全面掌握所維護設備的性能,能夠解決設備運行中出現的重大故障問題。
四、從事廣播電影電視專業的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一)在主持或承擔技術機房的設備運行、維修工作中,獨立制定設備的大修或更新改造技術方案3項以上,或獨立處理涉及機器安全運行的異態故障,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3項以上,付諸實施并取得良好的技術與經濟效果;
(二)主持完成1項以上發射功率1000W以上,或兩項以上發射功率為300W以下的廣播電視發射臺,或兩個以上廣播電視微波站,或一個6萬戶以上有線電視前端及網絡系統設計、施工、安裝調試工作,經省、市業務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運行;
(三)主持完成5項以上影視晚會節目制作系統重大視音頻工藝設計方案,或視音頻工藝改造方案,付之實施并取得良好的技術與經濟效果;
(四)主持完成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3項以上的研究、設計、生產、施工、技術檢測及技術應用的項目,經市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技術鑒定通過,并取得良好的技術與經濟效益;
(五)主持制定3項以上有指導我區廣播影視系統工作作用的管理辦法、管理制度,并付諸實施2年以上且效果顯著;
(六)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一項以上主要完成人,或市(廳)級科技成果獎一等獎二項以上主要完成人;
(七)被市(廳)級以上鑒定驗收采納應用的科技成果3項以上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
(八)主持或承擔機房的設備運行、維修工作,連續5年無責任事故;或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開展的技術維護管理評比中,獲得先進臺站獎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獲得技術維護先進個人稱號者;
(九)在管理使用引進的重要廣播影視設備過程中,全面掌握引進設備的性能,解決了引進設備與國產設備匹配中存在的復雜技術問題3項以上;或在使用引進設備中消化、吸收、創新國外先進技術,做出顯著成績,并經市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第九條 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獨著或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
二、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篇,其中至少有一篇發表在省級以上本專業期刊;
三、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及在省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宣讀并獲獎的論文2篇;
四、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及解決復雜疑難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技術分析(論證)報告2篇。
第十條 破格條件
一、任現職以來,符合下列(一)、(二)條之一或(三)至(五)條中的2條者,可破學歷、資歷申報:
(一)在科技工作崗位上,做出優異成績,榮獲省(自治區)、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等榮譽稱號;
(二)榮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一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三)在科研生產第一線,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且獲得過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國家級專業刊物上發表過二篇以上并經同行專家鑒定,具有較高價值的論文;
(四)從事工程技術工作20年以上,成績顯著,被評為自治區優秀廠長(經理);
(五)任省(部)級以上重點工程項目的主要技術負責人,能解決重大技術難題,成績顯著,獲省(部)級表彰者。
二、符合破格申報的專業技術人員,由本人所屬單位或職改人事部門提交破格報告(注明符合哪一條破格條件),由系列職改辦審批同意后,方可破格評審。
第十一條 附則
一、凡符合上述條件,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并按規定程序送評。否則,各級人事(職改)部門不予受理,評委會不予評審。
二、本條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條件不一致的,以本條件為準。
三、本條件由自治區職改辦、自治區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職改辦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四、本資格條件有關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申報人提交材料要求:
(一)凡貫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或本數量),如“3年以上”含3年。
(二)本資格條件規定的課題或項目包括國家、部門、地方或單位下達的和合同規定的兩類。
(三)本資格條件中的“主持”是指在課題、項目中承擔技術組織工作,并實際承擔其中主要部分專項技術工作,解決關鍵技術問題,撰寫相應技術報告者。
(四)本資格條件中的“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等級額定獲獎人員(以獎勵證書為準)。
(五)本資格條件中的“效益”包括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六)“專業期刊”是指有“CN”或“ISSN”刊號的專業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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