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就業登記證在“擇業登記情況”欄下,已在本地人社登記(但超過了一個月的時限,即登記期限要求為2010年07月01日至2010年07月31日,而實際登記日期為2014年8月9日),這個是否有效呢?
問題2:本人2010年畢業,今年(2015年)登記證是否有效呢,復審時?
問題3:就業登記證上面的專業為“計算機教育”,而畢業證上面的專業為“計算機科學教育”,這個是否有影響呢?
問題4:朋友的就業登記證丟失了,如何補辦呢?
謝謝回復。
回復:1、可以作為資格復審使用;
2、可以作為資格復審使用;
3、不影響,以畢業證上所載專業作為判斷依據;
4、持有《登記證》三年內的大中專畢業生,《登記證》遺失需要補辦的,可至云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辦理,需出具是否回生源所在地進行擇業登記的證明(由畢業生生源地(州、市)以上就業主管部門出具)??裳a辦云南省大中專畢業生遺失就業登記證證明。所需材料齊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