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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2015年5月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筆試閱卷工作已經結束,現將筆試成績和資格初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
筆試合格線由市有關部門統一劃定:一般類、教育類均為55分。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詢筆試成績。
二、成績分類
根據筆試成績和職位擬聘用名額,將考生分為A、B、C三類:
A類:指筆試合格且名次在職位擬聘用名額3倍范圍內的考生。A類考生具有參加資格初審資格,考生須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在資格初審當日指定時間到達現場并簽到。
B類:指筆試合格且名次在職位擬聘用名額4至8倍范圍的考生。B類考生具有遞補資格至報考職位資格初審結束。考生須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在資格初審當日指定時間到達現場并簽到,等候可能出現的遞補。
C類:此類考生不具備資格初審資格。
三、資格初審時間、地點及參加人員
(一)時間及地點
資格初審分兩天進行(詳見附件1,內含2個表),請考生看清資格初審時間,按時參加資格初審。
1.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報考語文、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參加資格初審。
2.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參加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地點:寶安區建安一路647號寶安區弘雅小學。
所有考生于資格初審當天上午9點前到達,8:00開始接受考生報到入場,9:00后考生一律不得入場,逾時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初審機會。
(二)參加人員
A類和B類考生,考生須本人按時到場并參加資格初審,不得由他人替代。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場。
四、注意事項
(一)A類和B類考生須本人于資格初審當天上午9:00前到達資格初審地點。8:00開始接受考生報到入場,考生入場時請準備好報名表和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提供臨時身份證,無法提供的不得入場),工作人員檢查身份證并在考生報名表加蓋“報到專用章”,9:00準時關閉弘雅小學大門,大門關閉后不再允許考生進場。沒有入場并加蓋“報到專用章”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機會。考生入場后請到二樓劇場按劃分好的區域就座,進入劇場前須出示已蓋章的報名表并在考生名單上簽到。
(二)請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資格初審地點的具體位置,并在資格初審當天提早出發,早作準備,以免延誤初審。考生無論何種原因未能在本崗位進行資格初審當天上午9:00之前到達資格初審現場等候初審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初審資格。
(三)請考生務必提前復印所有材料。資格初審須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須驗原件(標注可僅提供復印件的除外)留存復印件。現場無法提供復印或傳真設備,如考生不復印原件,則留存原件,考生須另行安排時間前往招聘單位領取原件。
(四)考生參加資格初審時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本次參加資格初審的考生人數較多,考生符合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均須有相關材料輔助證明,所有材料須由考生在參加資格初審前自行準備齊全。為保證資格初審工作順利進行,請考生高度重視,務必認真對照招聘公告(附件4)及資格初審公告的各項要求,了解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專業技術資格、考生戶籍及與崗位有關的其它條件,按條件逐項準備初審材料。
考生入場后,資格審查現場將實行全封閉管理,考生不得離場取材料,現場也無法提供傳真設備。未按要求準備材料或材料不齊的,首次資格初審不予通過,到場的符合遞補條件人員依次遞補參加初審。因未按要求準備材料或材料不齊的首次資格初審不予通過的考生可以現場補充材料(可聯系其他人幫助送達,本人不能離開資格初審現場),在以下三個條件均滿足的前提下可以再次參加資格初審:一是該崗位到場的遞補人員均初審完畢,二是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1:3),三是資格初審尚未結束。同時滿足上述3個條件的人員方可按現場補齊材料的先后順序(補齊材料的考生請務必立刻通知資格初審人員)依次再次參加初審。
(五)考生所提供的各項材料必須保證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視同考試作弊,取消資格初審及面試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考試。
(六)資格初審期間,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審現場。考生應嚴格遵守資格初審現場紀律要求,服從工作人員安排等候審查,因擅自離開候審現場而失去資格初審資格的,后果自負。
(七)大部分考生候審時間較長,中午無法外出就餐,請自備足夠的水和食物。
(八)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職位要求最終以資格復審、考察及公示等工作為準。
五、資格初審材料
以下材料均必須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標注可僅提供復印件的除外),復印件須按以下清單先后順序整理。
(一)參加資格初審人員均須提供本人以下材料:
1.報名表;
2.準考證;
3.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須持臨時身份證代替);
4.戶籍本(可僅提供復印件);
5.承諾書(見附件2)。
(二)參加資格初審人員依據所報職位要求須提供其他材料的情形:
1.2015年畢業生須提供學校相關部門發放的畢業生推薦表、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和成績單。推薦表的落款時間為2014年9月1日以后(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如果2015年畢業生已領取學歷證和學位證,則也可以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不用再行提供推薦表和成績單。
2014年及以前畢業的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因貸款暫未能提供的須有學校出具的情況說明,如已遺失的須出具教育部及相關學位專門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書)。
市外戶籍人員(不含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的市外戶籍人員)須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含)以上學歷學位證書。
軍隊院校地方班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軍隊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讀證明。
若報考者所學專業在專業目錄中沒有,建議報考者提供成績單復印件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同樣,若專業目錄中沒有與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名稱一致的專業,建議報考者提供成績單復印件及中文翻譯件判定其專業代碼歸屬及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
2.市外戶籍的雇員或臨聘人員報考戶籍要求為“市內”崗位涉及需計算雇用或臨聘時間的,須提供雇用合同、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中至少一類材料作為證明。
3.夫妻分居市外一方報考戶籍要求為“市內”崗位的,須提供結婚證、深圳戶籍一方身份證及戶籍本(戶口卡)。
4.2013、2014、2015年市外院校畢業的深圳生源畢業生報考戶籍要求為“市內”崗位的,需提供深圳戶籍本;如戶籍遷至市外尚未遷回深圳的,須提供深圳戶籍遷出地派出所開具的證明。
5.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市外戶籍人員報考戶籍要求為“市內”崗位的,須提供市軍轉辦蓋章的《駐深部隊干部家屬隨軍呈批表》。
6.崗位有具體崗位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見附件3),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等。(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最遲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至少提供其中一類材料,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崗位沒有具體崗位工作經歷要求的,可提供勞動合同等證明代替原單位工作經歷證明。如:崗位要求2年以上財務工作經歷,則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驗證明,但崗位只要求2年工作經歷(沒有要求財務等具體崗位的),則可提供勞動合同等證明代替原單位工作經歷證明。
報考教育系統中小學教師崗位的,所要求的任教工作經驗均為在中學或小學的任教工作經驗。考慮到中小學教師工作時間(具有寒暑假)的特殊性,每年任教滿2個學期的可視為一年工作經歷。
境外歸國人員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記錄的,以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為準。
7.報考教育系統面向畢業生崗位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除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外,其它崗位均要求獲得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或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的成績單,英語教師崗位要求獲得專業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其它崗位要求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的,須提供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合格證書、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的成績單或專業英語八級證書。在官方語言是英語的國家留學2年以上的留學生報考具有大學英語四、六級要求崗位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書,但須提供留學證明資料。
崗位要求專業英語四、八級證書的,必須相應提供專業英語四、八級證書。
8.崗位要求專業技術資格等級的(同系列高于要求等級的均為符合條件)須提供相應等級證書。
9.所報考的學歷為國外院校學歷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初審;未畢業的,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10.所報考的學歷為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所取得且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的,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11.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材料方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12.崗位要求各類資格的須提供各類資格證書。報考教育系統教師崗位的,小學崗位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崗位須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高中崗位須具備高中教師資格證,中職崗位須具備中職(高中)教師資格證。但2015年畢業生可暫不提供,最遲須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供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13.崗位要求其他條件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考生在準備資格初審材料期間,如有疑問,報考教育局招聘崗位的請聯系區教育局:0755-27750517;報考其他單位招聘崗位的請聯系區人力資源局:0755-29999782(受理咨詢時間: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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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局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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