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網校:>>>點擊進入<<<
考試書庫:>>>點擊進入<<<
網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肇慶高新區黨群工作部,肇慶新區黨政辦,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今年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一)全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及我市委托省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的,受理申報評審材料的時間以省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下發文件規定的時間為準,并提前10天送我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審核。
(二)我市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受理材料時間是2015年6月15日至7月30日。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高校、中小學教師系列除外)材料,按管理權限經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送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地址:肇慶市信安路92區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13室,電話:2271230,傳真:2250855。
(三)市直和各縣(市、區)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日常工作部門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參照市直中級評委會受理材料的時間執行。
二、申報評審條件及有關政策
(一)申報評審條件。
1.評審執行1998年以來省頒布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其中地質勘查工程、輕工工程專業技術資格執行《廣東省地質勘查工程專業高、中、初級資格條件(試行)》(粵人發〔2008〕184號)、《廣東省輕工工程專業高、中、初級資格條件(試行)》(粵人發〔2008〕185號)。
2.學歷、資歷條件執行《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
3.職稱外語條件執行《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2007〕120號),2001年廣東省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單不作為職稱外語條件的有效依據。
4.計算機條件執行《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176號)。
5.繼續教育條件執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要求提供2010年(或取得現資格)至今每年度的繼續教育證明,2015年度不作硬性要求。
6.如有新政策,屆時按照補充通知執行。
(二)有關政策。
1.事業單位的申報評審工作,要按照國家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嚴格執行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提高申報和評審質量,并逐步實現與崗位聘用的相互結合。
2.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的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嚴格執行原人事部《<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具體問題的補充說明》(人職發〔1991〕17號)、人社部發〔2011〕90號文,以及原省人事廳《關于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問題的批復》(粵人函〔2005〕301號)、粵人發〔2007〕197號文有關規定。凡與上述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3.突出貢獻人員申報評審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突出貢獻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2〕38號)執行。
4.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資格,按《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有關規定執行。
5.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中級評審費每份材料為450元,初級評審費每份材料為280元。對申報評審人員收取的評審費,不論評委會評審結果通過與否,所繳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三、申報和審核要求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情況,對照省的職稱政策和相應專業資格條件要求,認真、客觀、如實申報,未如實申報和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核實,按省有關職稱政策規定處理,評審表中必填欄目(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時間等)填寫不完整的責任自負。
申報人所在單位應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材料真實性、完整性、時效性、申報專業是否對口要嚴格把關,并對申報人作一個真實全面的考核評價,按程序報主管部門加具意見,凡單位意見欄或主管部門意見欄空白的申報材料,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不予受理。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時告知申報人。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同時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凡經受理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和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先行報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結果應及時報送相應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公示結束后,由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和《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的一部分一并報送。
四、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人可在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gdzq.hrss.gov.cn/)下載申報表格(高校、中小學系列評審表除外),材料規格以表格上要求為準,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業績成果(材料填寫錯誤后果自負,業績成果必須有相關證明材料)。
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今年度在現工作單位繳交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或網上打印證明,憑證或證明需具有社保經辦機構或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業務用章。
除A3大表疊放之外,其余表格分別單獨裝訂,照片頁需獨立開來。所有材料統一用完好的紙質檔案袋裝好,并在檔案袋底部注明申報人姓名、單位、所屬地區和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名稱等信息。
五、評審收費
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中級評審費每份材料為450元,初級評審費每份材料為280元。對申報評審人員收取的評審費,不論評委會評審結果通過與否,所繳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六、紀律要求
為加強評審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各有關部門、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重申紀律如下:
(一)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等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加強職稱工作統一管理”的規定,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不得降低評審標準和申報條件,不得違反申報和評審程序;凡違反的,評審結果一律無效。
(二)評審組、評委會組成人員在開展評審工作中,要嚴格履行評委職責,認真執行評審的標準、條件,全面、認真、細致審議申報材料,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原則,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評審結果。各級評委會主任委員在評審中不得干預評委發表獨立意見,評委不得投人情票、關系票、交易票,不得借機打擊報復申報人。在評審過程中,有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保密制度。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1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