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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園區、農場,區各有關部門及單位:
根據《江蘇省統計條例》第三十二條、四十九條規定,為進一步提升全區統計調查對象依法統計意識和配合程度,確保統計數據質量,做到依法持證上崗統計,現就做好2015年度統計從業資格管理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清查動員工作
(一)梳理核查信息(5月下旬-6月上旬)。
各鎮街、園區、農場利用社區統計力量,對轄區內所有納入統計聯網直報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企業、資質內的建筑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服務業重點單位)中承擔政府經常性統計調查任務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逐一清查,核對信息,并填寫《2015年海州區聯網直報企業統計持證情況清查表》(附表),于6月12日前報送區統計局。相關部門和轄區企事業單位認真做好本部門(系統)和本單位符合報名條件的統計人員動員督促工作,支持鼓勵統計人員積極報名、參加考前培訓和考試。
(二)加強法制宣傳。(6月1日-6月15日)
結合全省范圍內的《江蘇省統計條例》學習宣傳活動,重點按照前一階段的清查結果,對聯網直報企業中尚未執行持證上崗的企業進行點對點宣傳、告知或告誡,解釋《江蘇省統計條例》第三十二、四十九條中調查對象的義務和未盡義務情況下的處罰條款,并動員和服務相關人員做好考試報名工作。
(三)開展行政執法。(6月16日-7月31日)
對友情告知或告誡仍置之不理或拒不報名的企業,特別是連續二年以上仍未有效持證上崗的企業,由區統計局開展專項統計執法,整改情況好的免予處罰。否則,由區統計局或連云港市統計局依法查處。
二、組織做好報名、培訓和考試考務工作
(一)報考人員及條件
國家統計局令第10號《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人員,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考人員需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熟悉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具備從事統計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已取得統計員以上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可不持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直接從事統計工作。
免考條件:1、大專:具備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專業大專;2、本科及以上: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符合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統計用)》專業人員(見附件1)。以上兩類人員可免于參加《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的考試。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自6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過期不再受理各類報名。
考生報名平臺為“江蘇省統計從業資格申報網”,網址為:http://cyzg.jsstjj.cn/。網上報名存在困難的考生可聯系海州區統計局協助報名。網上報名時“縣區選擇”一欄請選擇“海州區”即可;“連云港市轄區”、“新浦區”不允許選擇。
(三)報名確認和審核
考生網報成功后,必須進行現場資料確認。規定時間內未進行現場資料確認的考生,視同放棄報考。考生務必于8月10日前將有關報名材料送交海州區統計局進行報名確認,確認地點為海州區秦東門大街28號(海州區政府行政中心后樓A309室),聯系電話85605990。需送交的材料包括:
1.網上下載的《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
2.有效的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一份復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3.8cm*2.8cm)標準彩色照片一張(背面注上姓名);
4.免考《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單門科目的考生應同時提供有效的學歷證明及一份復印件。
(四)用書征訂及考前培訓
全國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推薦用書為《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培訓叢書》,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勾選預訂,培訓時領取。考前培訓將分別按照國家統計局指定發布的《2015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要求的考試內容、范圍和重點組織集中授課培訓,考生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擇培訓科目。培訓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準考證打印
9月10日-9月19日,考生及時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對于沒有網報條件,或計算機上網操作有困難的考生,可委托海州區統計局代為打印準考證。
(六)組織考試
2015年全國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9月20日(星期日)舉行,上午9:00-11:00開考《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下午14:00-16:00開考《統計法基礎知識》。考點設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七)成績查詢級證書領取
11月15日起,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考試結果。考試合格的考生可于2016年1月下旬至2月1日前到報名確認部門聯系領取證書事宜。
三、工作要求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是政府統計機構強化統計管理、規范統計關系、提升統計數據質量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區的有關規定執行,認真配合區統計局做好各項組織準備工作,特別是要做好轄區聯網直報企業統計人員持證上崗清查、考試報名動員、考生資格審核、考試組織和從業資格下發等環節的工作,加強責任分工和落實,堅決杜絕一切違法違紀的行為。
請有關部門務必通知其下屬單位,組織好相關人員報名參加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協助統計部門做好2015年度全區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
附件1:《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統計用)》中的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目錄
2015年6月1日
附件1: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統計用)
2007年中國教育統計網在“統計標準”專欄公布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統計用)》中的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目錄如下:
071600 統計學類 020119 金融數學
071601 統計學 020199 經濟學類新專業
071699 統計學類新專業 110200 工商管理類
020100 經濟學類 110201 工商管理
020101 經濟學 110202 市場營銷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110203 會計學
020103 財政學 110204 財務管理
020104 金融學 110205 人力資源管理
020105 國民經濟管理 110206 旅游管理
020106 貿易經濟 110207 商品學
020107 保險 110208 審計學
020108 環境經濟 110209 電子商務
020109 金融工程 110210 物流管理
020110 稅務 110211 國際商務
020111 信用管理 110212 物業管理
020112 網絡經濟學 110213 特許經營管理
020113 體育經濟 110214 連鎖經營管理
020114 投資學 110215 資產評估
020115 環境資源與發展經濟學 110216 電子商務及法律
020116 海洋經濟學 110217 商務策劃管理
020117 國際文化貿易 110299 工商管理類新專業
020118 商務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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