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所屬9個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8名,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全面考核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人數
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附表:《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2011年事業單位擬招聘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
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學歷的應屆或在就業期內未就業的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地礦事業;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基礎理論扎實,學習成績優良;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應屆畢業的大專院校畢業生或在就業期內未就業的畢業生;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考崗位查詢:
招聘的具體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可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欄 事業單位招聘”進行查詢。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6日—7日(2天);
2.報名地點: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
地址:昆明市白塔路131號地礦科技綜合大樓1514房間;
聯系電話:3122511、3127507
(三)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辦法
1.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應屆畢業生持學生證、身份證及《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
3.就業期內尚未就業的畢業生持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未就業證明》及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報名。
4.所有報考者均須攜帶上述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報考崗位所要求證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三張照片必須一致)。
5.省內考生由本人持原件至現場報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他人代為報名(可提供復印件、傳真件),待考試時復核原件。
6.工作人員在現場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向審查合格的考生發放《云南省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并辦理考試報名相關手續,領取《同意報考通知》。考生在考試前一天憑《同意報考通知》在報名時的地點領取《準考證》。考試時,考生憑《同意報考通知》和《準考證》入場。
(四)考試及時間、地點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博士生免筆試。招聘碩士生的崗位報名人數超過1:5均進行筆試(報名結束后,如果需要筆試,在報名結束后第二天電話通知每位考生),如果僅達到開考比例1:3或1:4則直接進行面試。特殊崗位(野外、高空、高溫、有毒有害、地下水作業及特殊技能崗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免筆試,直接面試。除此以外都要進行筆試。
1.筆試:公共知識、本崗位需要的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11年6月18日;
筆試地點:昆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牛路2號(云南國土資源學院);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20分)、專業知識(80分);
2.面試:
面試人選: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者(不達到60分以上者,不能進入面試),筆試人員按照崗位人數和面試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人選進入面試。對本行業特殊專業、野外工作崗位要求本科以上畢業生的崗位,如果筆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適當放寬開考比例。(本行業特殊專業及野外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云人〔2007〕9號文界定的范圍)。
面試時間、地點:在筆試后7天內電話直接通知考生。
面試內容:適應崗位需要的專業基礎知識(30分)、實際工作能力(50分)、綜合素質(20)。
(五)考核
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按照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擬招聘對象,進入考核程序,等額考核。考核內容如下:
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健康檢查
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擬聘人員在招聘單位進行查詢公示,公示期為7天,無影響聘用問題的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年。被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員應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試的相關信息;不談論涉及題目、題型、評分標準等話題;不記錄、傳播、泄露試卷內容。
(四)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五)嚴格招聘考試的命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保密措施。對在考試和招聘工作中泄題、漏題及相關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從嚴處罰。應試人員取消招聘資格。
七、其它事項
(一)所有學生報到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相應崗位要求的英語等級證書及其它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免報名考試費。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我局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71-3122511 、3127507
監督電話: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
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招聘工作人員單位地址及聯系電話
云南省地質礦勘查開發局招聘辦公室
地址:昆明市白塔路131號地礦科技綜合大樓1513房間;
郵編:650011 聯系電話:3122511、3127507
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
地址:昆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牛路2號
郵編:650217 聯系電話:0871-7278391
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院
地址:昆明市東風東路東風巷87號
郵編:650051 聯系電話:0871-3162153
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中心實驗室
地址:昆明市東郊大石壩
郵編:650218 聯系電話:0871-7211973
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一地質大隊
地址:曲靖廖廓北路225號
郵編:655000 聯系電話:0872-2125751
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二地質大隊
地址:文山縣建禾東路58號
郵編:66300 聯系電話:0876-2140519
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隊
地址:昆明市宜良縣環城南路124號
郵編:652100 聯系電話:0871-7593699
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814隊
地址:富民縣大營鎮
郵編:657000 聯系電話:0871-8830180
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測繪院
地址:昆明市東郊大石壩
郵編:650218 聯系電話:0871-6274117
云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一水文隊
地址:昆明市董家彎路172號
郵編:650041 聯系電話:0871-3388734
附件二:云南省地礦局2011年事業單位擬招聘人員計劃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招聘崗位 | 招聘條件 | 總人數 | ||||||
專業 | 學歷條件 | 其它條件 | ||||||||
博士 | 碩士 | 本科 | 專科以上 | 招聘人數 | ||||||
1 | 中心實驗室 | 地質勘查技術員 | 資源勘查工程、資源勘察工程、地質礦產勘查、區域地質調查及礦產普查、礦產普查與勘探、水文及工程地質專業 | 1 | 3 | 4 | 從事野外地質工作 | 15人 | ||
巖礦鑒定技術員 | 地質學 | 2 | 2 | 主攻巖石學、礦物學工藝研究,安排在本中心及所屬單位工作 | ||||||
巖土實驗技術員 | 土木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道路、橋梁、公路、巖土工程專業 | 2 | 2 | 巖土工程方向 | ||||||
選礦技術員 | 礦物加工工程專業 | 1 | 1 | |||||||
巖礦測試技術員 | 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技術)、巖礦測試、藥物制劑專業 | 3 | 3 | 安排在本中心及所屬單位工作 | ||||||
安全技術員 | 安全工程 | 1 | 1 | |||||||
文秘 | 泰語 | 1 | 1 | |||||||
財務管理 | 財務管理 | 1 | 1 | |||||||
2 | 勘查院 | 地質勘查技術員 | 資源勘查(固休礦產方向)、地球物理學(地質礦產物探)、地球化學、區域地質調查及礦產普查、地質學 | 4 | 7 | 6 | 17 | 僅限于前五專業的應屆畢業生或就業區內未就業畢業生 | 19人 | |
基礎地學數據庫建設技術員 | 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 | 1 | 1 | |||||||
遙感地質技術員 | 遙感地質 | 1 | 1 | |||||||
3 | 第一地質大隊 | 專業技術 | 區域地質調查或礦產地質 | 1 | 1 | 2 | 野外作業,男性 | 2人 | ||
4 | 第二地質大隊 | 地質技術員 | 地質勘查(固體礦產方向) | 1 | 2 | 3 | 野外作業,限招男生 | 5人 | ||
水工環技術員 | 水工環 | 1 | 1 | 野外作業,限招男生 | ||||||
秘書 | 行政管理、文秘 | 1 | 1 | |||||||
5 | 物探隊 | 物探勘查 | 物探 | 3 | 2 | 5 | 身體健康,能適應野外艱苦條件,限男性。 | 9人 | ||
地質調查 | 地質 | 3 | 3 | |||||||
人力資源管理 | 人力資源管理 | 1 | 1 | |||||||
6 | 測繪院 | 測繪技術員 | 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 | 1 | 1 | 3人 | ||||
土地資源管理 | 1 | 1 | ||||||||
自然地理學 | 1 | 1 | ||||||||
7 | 第一水文隊 | 勘察技術員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治理 | 2 | 2 | 5人 | ||||
水利學及河流動力學 | 1 | 1 | ||||||||
農業水土工程 | 2 | 2 | ||||||||
8 | 八一四隊 | 辦公室文員 | 文秘 | 1 | 1 | 要求會駕駛 | 1 人 | |||
9 | 國土學院 | 教師 | 土地資源管理 | 2 | 2 | 土地資源管理方向2人, | ||||
教師 | 土地資源管理 | 1 | 1 | 土地利用規劃方向1人。 | 49人 | |||||
教師 | 遙感技術應用 | 1 | 1 | 本碩專業一致者優先;或本科為測量專業,碩士為遙感技術應用專業 | ||||||
教師 | 建筑與土木工程相關專業 | 1 | 1 | 本碩專業一致者優先 | ||||||
教師 | 市場營銷相關專業 | 1 | 1 | |||||||
教師 | 工程造價相關專業 | 1 | 1 | 本科及以上 | ||||||
教師 | 企業管理相關專業 | 1 | 1 | |||||||
教師 | 經濟學或金融學等相關專業 | 1 | 1 | |||||||
教師 | 材料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方向、巖石礦物材料學方向) | 1 | 1 | 本碩專業相近 | ||||||
教師 | 藝術設計(雕塑方向) | 1 | 1 | |||||||
教師 | 寶石學 | 1 | 1 | 本碩專業一致,取得國家注冊珠寶玉石質檢師資格 | ||||||
教師 | 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 | 2 | 2 | |||||||
教師 | 攝影測量與遙感技術 | 1 | 1 | |||||||
教師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1 | 1 | |||||||
教師 | 數字媒體(計算機應用類)、圖形圖像處理(計算機應用類)、計算機輔助設計(計算機應用類) | 1 | 1 | |||||||
教師 | 智能信息系統(計算機應用類)、多媒體技術(計算機應用類) | 1 | 1 | |||||||
教師 | 計算機網絡(計算機應用類)、通訊網絡技術(通信技術類) | 1 | 1 | |||||||
教師 |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對外漢語教學方向) | 1 | 1 | 本科為外語或對外漢語,且英語六級 | ||||||
教師 | 數學 | 1 | 1 | 熟悉數學建模,參加過數學建模比賽 | ||||||
教師 | 思想政治教育或馬列主義原理 | 1 | 1 | 本碩專業一致 | ||||||
教師 | 地質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巖土方向) | 1 | 1 | 有巖土實驗基礎或興趣 | ||||||
教師 |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 1 | 1 | 本碩專業一致或相近 | ||||||
教師 | 巖土工程 | 1 | 1 | 本碩專業一致或相近 | ||||||
教師 | 水工結構工程 | 1 | 1 | 本碩專業一致或相近 | ||||||
教師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1 | 1 | 本碩專業一致或相近 | ||||||
教師 | 資源勘查工程 | 1 | 1 | 本碩專業一致或相近 | ||||||
教師 | 礦物、巖石、礦床學 | 1 | 1 | |||||||
教師 | 礦產普查與勘探相關專業 | 1 | 1 | |||||||
教師 | 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 | 1 | 1 | |||||||
教師 | 地質學 | 1 | 1 | 2 | ||||||
教師 | 構造地質學 | 1 | 1 | 本碩專業一致 | ||||||
教師 | 地球化學 | 1 | 1 | |||||||
圖書采編 | 圖書情報 | 1 | 1 | |||||||
審計員 | 審計學 | 1 | 1 | |||||||
教師 | 高等教育研究 | 1 | 1 | 職業教育方向優先,寫作能力強 | ||||||
教師 | 管理類 | 1 | 1 | 人力資源管理、勞動經濟方向 | ||||||
教師 | 中文類 | 1 | 1 | 文秘 | ||||||
教師 | 教育評估與教育測量學 | 1 | 1 | |||||||
輔導員 | 不限專業 | 4 | 4 | |||||||
保衛干事 | 公安類學校畢業不限專業 | 1 | 1 | |||||||
外事專員 | 外語類相關專業 | 1 | 1 | 本科為英語相關專業,英語過專業八級,寫作能力強,有翻譯基礎(有經國家教育部認證的海外碩士研究生學歷或有在國內外高校從事國際合作辦學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 ||||||
管理人員 | 國際關系類相關專業 | 1 | 1 | 本科為英語相關專業,英語過專業八級(筆譯、口譯皆過),寫作能力強。 | ||||||
管理人員 | 會計 | 1 | 1 | |||||||
總計 | 3 | 54 | 35 | 16 | 108 | 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