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中共陸良縣委黨校2015年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面試工作,根據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指導性意見〉的通知》(曲人社〔2013〕56號)、《陸良縣2015年委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現將有關面試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規范程序,陽光操作。
二、面試組織機構
本次面試工作由陸良縣委黨校負責組織實施。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進行,成立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對面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陸良黨校辦公室,具體負責面試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面試人員的確定
(一)報考中共陸良縣委黨校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學位崗位的人員全部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二)資格復審結束后,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將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在規定網站進行公示。
(三)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在面試開始前3天向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既不按規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并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5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招聘考試。由于自愿(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須相應縮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特殊崗位及緊缺急需專業崗位需調整面試比例或等額面試的,須報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后方可進行。資格復審結束后將進入后續招聘程序人員情況在規定網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放棄情況說明。
四、面試方式及內容
(一)面試方式:面試采用演講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20分鐘。
(二)面試內容: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一是面試考生自行確定內容進行演講,演講時間為10分鐘內,分值占40%;二是面試考生根據抽到的面試題目進行即興演講,演講時間為10分鐘內,分值占60%。
(三)面試試題的編制在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委托第三方命題或由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入圍封閉完成,面試試題的保管嚴格按有關保密規定管理。
五、面試考官的組成
面試考官由面試領導小組聘請具有中職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從事組織(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經驗的領導及工作人員組成,專業類考官不少于60%。面試考官小組在面試前從面試考官人選中抽簽確定,由7人組成,設主考官1名。
六、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8月11日上午9:00開始。
面試地點:陸良縣委黨校五樓二教室。
七、面試的實施
(一)面試設面試考場、候考室、候分室。
(二)面試考場設考官席、考生席、計時席、計分席、監督席及警戒線、警戒區,實行封閉管理。
(三)面試前對面試考官進行面試方式、程序、方法、評分標準、面試紀律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的培訓。
(四)面試工作人員包括計時員、計分員、監督員、引領員、音像錄制員等。制定并明確面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
(五)考官、考生以代碼和順序號表示。考官組成及姓名等個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對外泄露,考生姓名等個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報。
(六)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持本人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本)等證件原件,按時到指定的面試地點報到,由工作人員核對面試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試考生宣布面試紀律、程序和其它有關注意事項。考生面試先后順序在面試前抽簽確定,并由面試考生在《考生抽簽表》上簽名確認。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仍未到達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該崗位面試工作照常進行,不再遞補和重新組織面試,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七)面試考生在等候面試過程中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候考室的,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及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電子產品及有關資料一律于面試前交指定人員保管。
(九)面試由主考官主持進行,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號引領考生進入考場,只叫順序號。
(十)保密員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將密封的試題送到主考室,交給主考官。開考前在考生監督下拆封試題。面試結束后,工作人員將發放的試題全部收回。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面試試題內容。
(十二)記時員在面試規定所需時間結束前2分鐘提醒考生。答題時間到,主考官宣布答題結束,考生完成面試。面試考生不得帶走題簽和草稿紙,考生退出考場后進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試成績。
(十三)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考生的最終面試成績在下一名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考生核對本人抽簽順序號和面試成績無誤后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考生面試成績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
(十四)面試實行過程錄音、錄像,并與有關資料一同存檔保管。
八、面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由7名面試考官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數所得出的平均分數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最高成績錄取,如面試成績相同,就相同者再一次抽題即興演講,按最高成績錄取。面試成績須達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體檢及錄(聘)用等有關事項,按《陸良縣2015年委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執行。
九、紀律及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二)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凡與考生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規定實行公務回避。
(三)對違反面試紀律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面試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陸良縣行政區域內的招聘考試處理。
(四)對違反面試紀律規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其他
本方案由陸良縣委黨校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陸良縣委黨校0874――6332078
監督電話:陸良縣紀委紀檢室 0874——6222348
陸良縣委組織部干部科 0874——6227127
中共陸良縣委黨校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