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關縣縣城學校補充教師選調方案
隨著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大量學生涌入縣城各中、小學校,縣城各學校辦學規模進一步擴大,加之縣城一些學校教師辭職、調離等原因,導致縣城學校教師緊缺。為鞏固辦學成果,保障正常的辦學運轉,經請示縣人民政府同意,結合實際需求,根據《大關縣教育系統人事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大關縣教師教學業績評價及獎懲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經大關縣教育局、大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8月3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各鄉鎮中、小學選調16名教師充實到縣城學校教師崗位。為做好本次選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學以致用、專業對口的原則。
(三)堅持以業績為主的原則。
(四)堅持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由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并接受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監督的原則。
二、所需崗位、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所需崗位
1、大關縣第一中學3人:其中高中:地理1人;初中:語文1人、體育1人。
2、大關縣翠華中學6人:初中:數學1人、英語2人、化學1人、地理1人、物理1人。
3、大關縣筆山小學3人:數學1人、美術1人、體育1人。
4、翠華鎮完小4人:數學2人、體育1人、音樂1人。
(二)選調范圍
大關一中、翠華鎮中學所需教師面向全縣各鄉鎮中學在職在編教師選調。筆山小學、翠華鎮完小所需教師面向全縣各鄉鎮小學在職在編教師選調。縣城學校之間的教師流動,按照《大關縣教育系統人事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選調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較好的理論素養和較強的政治素質。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有關政策,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具有創新意識和奉獻精神。
3、大關一中、翠華鎮中學所需高中教師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所需的初中教師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4、筆山小學、翠華鎮完小所需教師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5、因違反相關規定,正接受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尚未作出結論和在處分期間的教師不予選調。
三、選調程序
(一)大關一中、翠華鎮中學所需教師分學科按照2014學年教師教學業績,從高到低,根據各學科所需崗位人數,分別按“九、八、七年級”順序從對應學科業績排名第一的教師中選調,如有自愿放棄或所需崗位仍有空缺,按以上順序對應學科業績排名第二名的教師中選調,依次類推。
同一學科選崗方式按大關一中、翠華鎮中學的順序依次按“九、八、七年級”選崗,如有放棄,輪流依次類推選崗。
1、任同年級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班級均分排名進行選調;
2、任不同年級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就高(或就高均分)排名進行選調;
3、任不同年級不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均分排名進行選調;
4、任同年級不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均分排名進行選調;
(二)筆山小學、翠華鎮完小所需教師崗位,按照對應學科“六、五、四、三、二、一年級”順序從高到低進行選調,如所需崗位仍有空缺,輪回從第二名選調,依次類推。
如出現本人自愿放棄,則類推到對應學科的下一年級第一名,依次類推。
1、任同年級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班級均分排名進行選調;
2、任不同年級同學科或不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就高排名進行選調;
3、任同年級不同學科者,按所需崗位對應學科教師業績排名進行選調;
同一學科選崗方式按筆山小學、翠華鎮中心完小的順序依次按“六、五、四、三、二、一年級”選崗,如有放棄,輪流依次類推選崗。
(三)非統考學科(美術、音樂及小學體育)按《大關縣教育系統人事工作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以筆試(考學科專業知識及教育法律法規知識)的方式進行選調,開考比例為1:2,具體選調條件根據崗位需求單獨行文。
(四)初選結束,報領導組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大關縣教育局公示欄及大關縣教育局政府信息網、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天,公示結束后,按通知到新單位報到。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由教育局組織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合格者,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
四、組織保障
(一)為保證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成立本次選調工作領導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李德軍(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羅宣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周洪(縣教育局副局長)
楊金樹(縣教育局紀委書記)
成員:李書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綜合股股長)
羅時全(縣教育局人事股股長)
田踴(縣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劉高智(縣教育局法規監審股股長)
周慶兵(縣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長)
王興才(大關縣第一中學校長)
田明乾(大關縣翠華鎮中學校長)
陽先宏(筆山小學校長)
王家銀(翠華鎮中心校校長)
(二)選調工作在選調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教育局人事股,由羅時全任辦公室主任,周慶兵任副主任,共同負責本次選調工作的具體業務。
五、紀律要求
(一)教師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確保公平競爭、擇優選用。
(二)凡已被選調人員,自通知之日起,3日內無故不到學校報到的,視為放棄,按照方案進行遞補。
六、此方案由選調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大關縣教育局 大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