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關于應聘回避的政策是怎樣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否存在應聘回避的情況?
答:根據《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規[2012]1號)第三十六條規定:“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工作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區衛計局下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招聘的一般工作人員與衛計局局長沒有直接的上下級領導關系,因此區衛計局局長女兒應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不屬于需應聘回避情況,只存在衛計局局長在招聘過程需工作回避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