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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單位:
根據國家和我省職稱改革精神,結合藝術專業技術特點,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與業務主管部門協商一致,我們對《河南省藝術專業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豫人職〔2007〕18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河南省藝術專業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5年9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河南省藝術專業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調動藝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藝術專業技術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進一步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根據國家《藝術專業職務(藝術等級)試行條例》和我省職稱改革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藝術工作實際和崗位要求,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 本條件適用于全省從事藝術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為藝術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和評審委員會評審時掌握的基本條件,評審委員會可以依據本條件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用人單位向評審委員會推薦人員的條件,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自主制定。
第三條 根據藝術專業的不同類別,將編劇(含作詞。下同)、導演(含編導。下同)、指揮、作曲(含音樂設計。下同)、舞美設計、美術創作(含繪畫、雕塑、書法、篆刻、美術評論。下同)、演員、演奏員等人員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分為三個級別,三級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二級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級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舞臺技術專業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名稱分別為舞臺技師、主任舞臺技師,其中舞臺技師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主任舞臺技師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四條 必備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努力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繁榮發展文藝事業服務。
2.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3.任現職以來,年度及任期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4.一、二、三級美術師外語(或古漢語)水平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
第五條學歷和任職年限分別符合以下要求:
1.編劇、作曲、導演、指揮、舞美設計、美術創作
(1)申報三級編劇(作曲、導演、指揮、舞美設計師、美術師)任職資格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研究生畢業并取得博士學位。
②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
③大學本科畢業,擔任四級編劇(作曲、導演、指揮)、舞美設計員、美術員職務4年以上。
④大學專科畢業,擔任四級編劇(作曲、導演、指揮)、舞美設計員、美術員職務6年以上。
(2)申報二級編劇(作曲、導演、指揮、舞美設計師、美術師)任職資格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研究生畢業并取得博士學位,擔任三級編劇(作曲、導演、指揮、舞美設計師、美術師)職務2年以上。
②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碩士學位,擔任三級編劇(作曲、導演、指揮、舞美設計師、美術師)職務4年以上。
③大學本科畢業,擔任三級編劇(作曲、導演、指揮、舞美設計師、美術師)職務5年以上。
④大學專科畢業,擔任三級編劇(作曲、導演、指揮、舞美設計師、美術師)職務7年以上。
(3)申報一級編劇(作曲、導演、指揮、舞美設計師、美術師)任職資格的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二級編劇(作曲、導演、指揮、舞美設計師、美術師)職務5年以上。
2.演員
(1)申報三級演員任職資格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擔任四級演員職務4年以上。其中,雜技、舞蹈、戲曲武功演員擔任四級演員職務3年以上。
②中專畢業,擔任四級演員職務6年以上。其中,雜技、舞蹈、戲曲武功演員擔任四級演員職務4年以上。
(2)申報二級演員任職資格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擔任三級演員職務5年以上。其中,雜技、舞蹈、戲曲武功演員擔任三級演員職務4年以上。
②中專畢業,擔任三級演員職務7年以上。其中,雜技、舞蹈、戲曲武功演員擔任三級演員職務5年以上。
(3)申報一級演員任職資格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擔任二級演員職務5年以上。其中,雜技、舞蹈、戲曲武功演員擔任二級演員職務4年以上。
②中專畢業,擔任二級演員職務7年以上。其中,雜技、舞蹈、戲曲武功演員擔任二級演員職務5年以上。
3.演奏員、舞臺技術
(1)申報三級演奏員、舞臺技師任職資格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擔任四級演奏員、舞臺技術員職務4年以上。
②中專畢業,擔任四級演奏員、舞臺技術員職務6年以上。
(2)申報二級演奏員、主任舞臺技師任職資格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擔任三級演奏員、舞臺技師職務5年以上。
②中專畢業,擔任三級演奏員、舞臺技師職務7年以上。
(3)申報一級演奏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擔任二級演奏員職務5年以上。
②中專畢業,擔任二級演奏員職務7年以上。
第三章 評審條件
第六條 編劇
1.三級編劇
(1)具有較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藝術實踐經驗較豐富。在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2篇以上。
(2)較熟練地掌握專業創作技巧,獨立或聯合(排名第一)創作5部以上中、小型或1部以上大型劇本,并由專業表演團體排演或由影視制片部門拍攝并播映發行。其中有1部作品在市級以上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
2.二級編劇
(1)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藝術實踐經驗豐富,能對自己的藝術成果進行系統的總結。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3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1篇以上)。
(2)具有較高的藝術造詣和創作能力,獨立創作(或集體創作的執筆、合作的第一作者)3部以上大、中型劇本由專業表演團體排演或由影視制片部門拍攝并播映發行。有2部作品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三等獎以上。
(3)其代表性作品在省內有一定影響和知名度;對培養優秀編劇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
3.一級編劇
(1)具有高深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藝術實踐經驗豐富,對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能作出系統的理論闡述。出版有對本專業研究的個人理論專著,或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5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
(2)具有高深的藝術造詣和高水平的創作能力。獨立創作(或集體創作的執筆、合作的第一作者)3部以上在國內有較大影響的大型劇本,由專業表演團體排演或由影視制片部門拍攝并播映發行。有2部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一等獎,或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
(3)其代表性作品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和知名度;對培養優秀編劇人才起到重要指導作用。
第七條 作曲
1.三級作曲
(1)具有較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藝術實踐經驗較豐富。在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2篇以上。
(2)較熟練地掌握專業創作技巧,獨立創作有一定特色和水平的中小型作品5部以上或大型作品1部以上,由專業表演團體演出或錄制成音像節目在市級以上電臺、電視臺播放。其中有1部作品在市級以上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
2.二級作曲
(1)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藝術實踐經驗豐富,對自己的藝術成果能進行系統的總結。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3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1篇以上)。
(2)具有較高的作曲技巧和藝術造詣,有自己獨特的藝術特點。獨立創作的2部以上大型作品或10部以上中、小型作品由專業表演團體演出,或錄制成音像節目在省級以上電臺、電視臺播放。其中有2部以上作品(必須有1部是大型作品)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三等獎以上。
(3)其代表性作品在省內有一定影響和知名度;對培養優秀作曲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
3.一級作曲
(1)具有高深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藝術實踐經驗很豐富,對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能作出系統的理論闡述。出版有對本專業研究的個人理論專著,或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5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
(2)具有高深的作曲技巧和藝術造詣,已形成自己的藝術風格。獨立創作的4部以上大型多聲部作品或10部以上中、小型作品由省級以上專業表演團體演出,或錄制成音像節目在省級以上電臺、電視臺播放。其中有2部以上大型作品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一等獎。
(3)其代表性作品在國內有較大影響和知名度;對培養優秀作曲人才起到重要指導作用。
第八條導演(含舞蹈編導,下同)
1.三級導演
(1)具有較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藝術實踐經驗較豐富。在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2篇以上。
(2)較熟練地掌握專業導演技巧,獨立或聯合(排名第一)完成5個以上中、小型劇(節)目或2部以上中、小型原創新劇目的導演任務,其中為專業表演團體(含公共文化表演團隊)導演的1部中型作品或3部以上小型原創新作品在市級以上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
2.二級導演
(1)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藝術實踐經驗豐富,對自己的藝術成果能進行系統的總結。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3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1篇以上)。
(2)具有較高的導演技巧和藝術造詣,已形成自己的藝術特色。為專業表演團體獨立或聯合(排名第一)執導3部以上大型原創新劇目。其中有1部作品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一等獎;或有2部作品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
(3)其代表性作品在省內有一定影響和知名度;對培養優秀的導演人才或演出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
3.一級導演
(1)具有高深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藝術實踐經驗很豐富,對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導演經驗能作出系統的理論闡述。出版有對本專業研究的個人理論專著;或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5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
(2)具有高深的導演技巧和藝術造詣,已形成自己的導演風格。為專業表演團體獨立或聯合(排名第一)執導4部以上原創大型新劇目。其中有2部作品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一等獎。
(3)其代表性作品在國內有較大影響和知名度;對培養優秀的導演人才或演出人才起到重要指導作用。
第九條 指揮
1.三級指揮
(1)具有較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藝術實踐經驗較為豐富。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2篇以上。
(2)較熟練地掌握指揮訓練樂隊、合唱隊的技巧,能準確地表現作品的藝術風格,在專業表演團體排演中能圓滿地完成指揮任務。指揮1部以上市級專業院團公演的音樂作品。
2.二級指揮
(1)具有較高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藝術實踐經驗豐富,對自己的藝術成果能進行系統總結。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3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1篇以上)。
(2)具有較高的指揮技巧和藝術造詣,有較強的訓練樂隊及合唱隊的能力,能勝任各種風格作品的指揮工作。在省級專業表演團體一系列大、中型節目排演中,能出色地完成指揮任務,使樂隊整體演奏水平有明顯提高。獨立指揮省級以上專業院團公演5部以上大型不同風格的音樂作品(含合唱作品)。
(3)在省內樂壇有一定影響和知名度;對培養優秀音樂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
3.一級指揮
(1)具有高深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理論修養,藝術實踐經驗很豐富,對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能作出系統的理論闡述。出版有對本專業研究的個人理論專著;或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5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
(2)具有精湛、嫻熟的指揮技巧和藝術造詣,有很強的訓練樂隊的能力,已形成自己的指揮風格。多次成功地擔任過各種風格的交響樂、歌劇、舞劇、大型音樂會、大型劇目樂隊的指揮工作。獨立指揮省級以上專業院團公演10部以上大型不同風格的音樂作品(含合唱作品)。
(3)在國內樂壇上有一定影響和較高的知名度;對培養優秀音樂人才起到重要指導作用。
第十條 舞美設計
1.三級舞美設計師
(1)具有較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基本功扎實,藝術實踐經驗較豐富。在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2篇以上。
(2)較熟練地掌握本專業創作方法。獨立完成3臺以上劇(節)目的舞美設計任務,其中有1臺舞臺美術作品在市級以上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
2.二級舞美設計師
(1)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修養,藝術實踐經驗豐富,對自己的藝術成果能進行系統的總結。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3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1篇以上)。
(2)具有較高的舞臺美術創作水平和藝術造詣,能根據不同風格的劇(節)目要求進行設計。在專業表演團體4臺以上大、中型劇(節)目演出中或影視節目錄制中圓滿地獨立完成設計任務。其中有2臺舞臺美術設計作品在省級以上專業藝術競賽或影視展評、舞臺美術展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有1臺舞臺美術作品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或影視展評、舞臺美術展覽中獲一等獎。
(3)其代表性作品在省內有一定影響和知名度;對培養優秀舞臺美術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
3.一級舞美設計師
(1)具有高深的專業理論修養,藝術實踐經驗很豐富,對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能作出系統的理論闡述。出版有對本專業研究的個人理論專著;或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5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
(2)具有高深的舞臺美術創作水平和藝術造詣,在舞臺美術設計上有自己的獨特風格。在專業表演團體6臺以上大、中型劇(節)目演出或影視節目錄制中圓滿地獨立完成設計任務。其中有3臺以上舞臺美術設計作品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或影視展評、舞臺美術展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或影視展評、舞臺美術展覽中獲一等獎。
(3)其代表性作品在國內有較大影響和知名度;對培養優秀的專業舞臺美術人才起到重要指導作用。
第十一條 美術創作
1.三級美術師
(1)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藝術實踐經驗較豐富。在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2篇以上。從事美術理論研究的參評人員,需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3篇以上,參與市廳級學術課題1項,參與編寫本專業學術著作1部。
(2)較熟練地掌握本專業創作技巧,基本功扎實,能獨立創作出具有個人風格的美術作品。有2件以上的美術作品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發表,其中有1件作品入選省文化廳或省美協舉辦的省級專業美術作品展;或建樹2件以上城市雕塑、壁畫作品。
2.二級美術師
(1)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修養,藝術實踐經驗豐富,對自己的藝術成果能進行系統的總結。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研究文章3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從事美術理論研究的參評人員,需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研究文章4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參與省級學術課題1項,或主持市廳級學術課題1項。出版美術理論研究專著1部,或參與(排名第一)編寫本專業學術著作2部以上。
(2)具有較高的創作技巧和藝術造詣,作品有較獨特的藝術風格,在繼承、發展和創新藝術流派及本專業藝術技巧等方面成績較突出。有作品入選由文化部或中國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全國美術作品展覽并有2件作品在省美術作品展覽中獲二等獎以上,且有3件以上具有較高水平和個人風格的美術作品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發表;或有1件作品由國家級美術專業機構收藏;或建樹2件以上較高水平的城市雕塑或壁畫作品,且其中有1件獲省專業美術作品展覽一等獎。
書法、篆刻應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藝術造詣。有作品參加中國書協舉辦的全國展覽獲二等獎2次以上。有作品集正式出版發行。有5件以上具有較高水平作品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發表。
(3)其代表性作品在省內美術界有一定影響和知名度,對培養優秀美術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
3.一級美術師
(1)具有高深的專業理論水平,藝術實踐經驗豐富,對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能作出系統的理論闡述。出版有對本專業研究的個人理論專著或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5篇以上(其中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3篇以上)。從事美術理論研究的參評人員,需在國家級文藝學術刊物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研究文章4篇以上(其中在國家核心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主持省級學術課題1項以上。出版美術理論研究專著2部,或參與(排名第一)編寫本專業學術著作4部以上。
(2)具有精湛的創作技巧和高深的藝術造詣,在美術創作上形成自己鮮明的藝術風格,在繼承、發展和創新藝術流派及本專業藝術技巧方面成績突出。有作品在文化部或中國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全國美術作品展覽中獲獎或入選由文化部和中國美術家協會共同主辦的全國美術作品展覽,并有2件作品獲省美術作品展覽一等獎。正式出版有作品專集且有3件以上具有高水平和鮮明個人風格的美術作品在全國有影響的刊物發表;或有2件以上的作品由國家級美術專業機構收藏;或建樹3件以上高水平的城市雕塑或壁畫作品,其中有1件入選由文化部和中國美術家協會共同主辦的全國美術作品展覽。
書法、篆刻應具有很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藝術造詣。有作品參加中國書協舉辦的全國展覽獲一等獎2次以上。有作品集正式出版發行。有10件以上具有較高水平作品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發表(在國家級刊物發表不少于5件)。
(3)其代表性作品在全國美術界有一定影響和知名度;對培養優秀美術人才起到重要指導作用。
第十二條 演員
1.三級演員
(1)藝術實踐經驗較豐富,具有較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提交自己飾演角色的“創作體會”文章兩篇(每篇2500字以上)。
(2)較熟練地掌握本專業表演技巧,基本功扎實,在專業表演團體演出中多次擔任重要角色或在1部大型劇目中擔任主要角色,能較好地完成所擔負的表演任務。在市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二等獎以上,或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三等獎以上。
2.二級演員
(1)藝術實踐經驗豐富,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修養,對自己的藝術成果能進行系統的總結。結合自己所飾演的角色,提交“創作體會”文章2(每篇3000字以上),并參加答辯。
(2)具有較高的藝術造詣和表演水平。
戲劇演員在專業表演團體3部傳統劇目和1部原創新劇目演出中擔任主要角色,能鮮明生動地塑造人物形象。其中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2次獲個人二等獎以上,或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2次獲個人三等獎以上。
聲樂演員應有2個以上作品的演唱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二等獎以上,或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三等獎以上。
舞蹈演員能多次完成多種風格的領舞和獨、雙、三人舞,并多次在大、中型舞蹈中擔任重要角色。其中有2個以上作品的表演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三等獎以上。
雜技演員主演的節目能達到國內同類節目的較高水平,有2個以上節目在省級雜技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在國家級雜技競賽中獲三等獎以上。
(3)對培養優秀表演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在本地有一定影響,是本專業或本劇種的知名演員。
3.一級演員
(1)藝術實踐經驗很豐富,具有高深的專業理論修養,對自己的藝術成果能作出系統的理論闡述。結合自己所飾演的角色,提交“創作體會”文章2篇(每篇3500字以上),并參加答辯。
(2)具有高超的表演技巧和藝術造詣,在表演藝術上有自己的獨特風格。
戲劇演員在專業表演團體一系列大、中型劇(節)目排演中,多次出色地擔任主要角色,有自己的代表性劇(節)目。有2部以上本人主演的大型原創新劇目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一等獎,或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二等獎以上。
聲樂演員舉辦過個人獨唱音樂會,至少有2個作品的演唱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一等獎,或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二等獎以上。
舞蹈演員舉辦過個人舞蹈專場演出,有2個以上節目的表演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一等獎,或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
雜技演員主演的節目達到國內同類節目的一流水平,有2個以上節目在省級雜技競賽中獲個人一等獎,或在國家級雜技競賽中獲個人二等獎以上。
(3)對培養優秀專業表演人才起到重要指導作用;在省內外有較大影響和知名度,是本專業或本劇種著名演員。
第十三條 演奏員
1.三級演奏員
(1)藝術實踐經驗較豐富,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提交自己演奏體會文章兩篇(每篇2500字以上)。
(2)較熟練地掌握本專業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實,能準確表達作品內容。在專業表演團體演出中多次擔任獨奏、領奏或伴奏,能較好地完成所擔負的演奏(伴奏)任務。在市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二等獎以上,或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三等獎以上。
2.二級演奏員
(1)藝術實踐經驗豐富,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修養,對自己的藝術成果能進行系統的總結。結合自己演奏心得,提交演奏體會文章2篇(每篇3500字以上)。
(2)有嫻熟的演奏技巧和較深的藝術造詣,有較強的視奏能力和較高水平的合奏能力,能圓滿地完成指揮要求,在排練和演出中有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樂隊中起骨干作用。在專業表演團體一系列大、中型劇(節)目演出中,多次擔任獨奏、領奏和主要伴奏任務。在省級以上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二等獎2次以上。
(3)對培養優秀演奏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
3.一級演奏員
(1)藝術實踐經驗很豐富,具有高深的專業理論修養,對自己的藝術成果和創作經驗能作出系統的理論闡述。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2篇以上。
(2)具有高超的演奏技巧和藝術造詣,有較高的獨奏水平。由正規出版社出版過個人獨奏作品專輯,或舉辦過具有自己鮮明藝術個性的獨奏音樂會。能圓滿完成指揮要求,在排練和演出中有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專業表演團體中長期擔任獨奏或領奏任務。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二等獎2次以上,或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個人一等獎2次以上。
(3)在省內外有較大影響和知名度,是本專業、本劇種著名演奏員。對培養優秀演奏人才起到重要指導作用。
第十四條 舞臺技術
1.舞臺技師
(1)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較豐富的藝術實踐經驗。提交自己工作體會文章2篇(每篇2500字以上)。
(2)熟練地掌握舞臺工作規律,熟悉本專業(含化妝、燈光、服裝、置景、道具、音響等)的制作技術和操作技巧,具有一定的本專業設計能力,能在不同的舞臺條件下完成演出任務,能發現和解決演出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較好地完成8臺以上劇(節)目的舞臺技術工作。
2.主任舞臺技師
(1)藝術實踐經驗豐富,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修養,能對自己的藝術成果進行系統的總結。在省級以上文藝學術刊物發表本專業研究文章2篇以上。
(2)全面掌握舞臺操作技術,了解和掌握舞臺工作規律和專業知識,精通本專業技術,具有較高的本專業設計、制作、操作能力。出色地配合演出完成15臺以上劇(節)目的舞臺技術工作,能及時、準確地發現和解決演出過程中出現的關鍵問題。以本人為主完成舞臺技術工作的劇目有2臺以上獲省級藝術競賽二等獎以上或國家級藝術競賽三等獎以上。
(3)對培養優秀舞臺技術人員起到重要指導作用,成績顯著,是省內本專業的權威。
第四章 破格條件
不符合規定要求破格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除符合正常評審條件中專業理論知識、工作能力和經歷外,評審委員會要組織同行專家,對破格申報者的專業理論水平、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進行答辯,答辯合格后方可進入評審。
第十五條破格申報藝術三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獲市級藝術競賽一等獎2項以上。
第十六條 破格申報藝術二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2條中的1條。
1.藝術成就顯著,在省內有較高知名度,其獨立創作的作品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在省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3個一等獎以上。
2.文化部“文華獎”單項獎或中國戲劇獎單項獎獲得者。
第十七條 破格申報藝術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3條中的第1條和第2、3條中的1條以上:
1.藝術成就卓著,在國內有較大影響和知名度,其獨立創作的作品在國家級專業藝術競賽中獲一等獎。
2.文化部“文華獎”單項獎或中國戲劇獎單項獎獲得者。
3.出版學術專著(譯著)一部或在國家級文藝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理論文章4篇以上。
第十八條 舞蹈、雜技演員表演的節目,獲得業內公認的國家級一等獎、國際比賽一等獎(或其個人獲國家級比賽一等獎、國際比賽一等獎),主要演員可不受任職年限、學歷限制,可破格(越級)申報一級演員。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條件所規定的適用范圍、申報條件和評審條件的要求必須同時具備。專業理論成果和工作業績均為任現職以來取得的。
第二十條 本條件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級;所稱“市級”,均指省轄市級。
第二十一條 本條件所稱獎項均指專業藝術競賽所獲獎項(政府專業獎或中宣部、省委宣傳部正式審批的常設獎,包括影視專業等領域經批準的獎項。省青年演員大賽、省劇協紅梅杯獎項只能作為申報副高級以下資格的條件)。
第二十二條 劇目(節目、作品)入選國家藝術基金項目并完成結項,該項目主創(主演)人員申報職稱時予以相應傾斜。
第二十三條 關于影響和知名度,參評副高者應連續參加市級以上藝術賽事或展演活動,在市級以上報刊刊載有評論文章,或在市級以上電視臺、電臺等媒體有個人專題訪談節目,在全省性專業研討會宣讀論文等;參評正高者應連續參加省級以上藝術賽事或展演活動,在省級以上報刊刊載有評論文章,或在省級以上電視臺、電臺等媒體有個人專題訪談節目,在專業院校擔任兼職教授,主持或主要參與本專業省級科研項目等。
第二十四條 所提供的學術論文必須是正式發表,限獨著或合著的第一作者;發表論文的刊物必須是公開發行(有CN刊號,不含增刊、特刊、專刊、論文集等形式的刊物),每篇論文的字數為:參評中級的一般應在2000字以上,參評高級的一般應在3000字以上;專著必須具有ISBN書號。
第二十五條 編劇、作曲、舞美設計獲獎作品必須有1部為公演作品。
第二十六條 申報一、二級演員任職資格者,須堅持日常舞臺演出,戲曲演員年演出場次不得低于本單位演出場次的60%,其他演員年演出場次不得低于本單位演出場次的80%。
第二十七條 戲曲武功演員指:以“跌、翻、滾、打”為主要手段塑造人物的演員(如武生、武旦、武丑、武花等行當),其代表性劇目應以本人為主要角色。
第二十八條 本條件自下發之日起實行,以往規定與本條件不一致的,以本條件為準。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5年9月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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