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南昌縣社會治安巡防力量建設,維護好全縣社會治安秩序,更好地為南昌縣的經濟建設服務。經縣委常委會研究并請示政府主要領導,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編外公安輔警員。具體招聘條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崗位
1、特巡警大隊防暴崗50人,其中:防暴員40人,司機6人,訓犬員4人。
2、直屬機動大隊防暴崗50人,其中:防暴員46人;司機4人。
3、重點工程警務室巡防員60人。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愿意從事公安輔助工作;
(二)男性,年齡18周歲到30周歲(1984年9月1日出生至1997年9月1日出生);
(三)現在南昌縣公安局特警大隊、直屬機動大隊、流管大隊從事輔警工作,且初始報名年紀(第一次報名時年紀)在30周歲以下的可報考招聘崗位中的第1、2兩個崗位。如有流動后又錄用的人員,以最后一次錄用時間計算。
(四)高中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不限學歷);
(五)司機崗需持B1照以上,年齡45周歲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凈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板腳),無紋身,駝背,無高血壓、心臟病、急慢性肝炎、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的疾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5.其它不宜報考的情形; 6.本縣財政撥款的交通協管員、城管協管員(2015年8月31日在冊)不得報名;7.已納入本縣財政撥款的輔警員(含派出所及公安局各科室的輔警員)不能報考第3崗位;8.被單位辭退的人員不得報名;9.其它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干部管理科。
3、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或退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隨同《報名表》(網上下載)1份,一并提交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準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張。報名時繳納考試費50元。在南昌縣公安局特警大隊、直屬機動大隊、流管大隊從事輔警工作的老隊員報名表“工作年限”一欄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四、考試方式
1、考試開考比例為3:1,考試方式視各崗位報名情況而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如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則采取面試(60%)+量化考核(40%)。具體量化指標見附件:2015年南昌縣編外公安輔警員量化評價表。
五、入闈人員公告
各崗位根據考試成績排名順序按招聘人數1:1確定入闈人員(末位并列依次按退伍時間,學歷高低,畢業時間先后順序排名),并在網上予以公告。
六、體檢、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次(但必須是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政審,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體檢、政審由人社局、公安局組織實施。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由用人單位統一提供。
七、公示
對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公示無異議,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八、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制管理。政審合格擬錄人員辦理試用期聘用手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聘用單位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到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證,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續聘),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工資待遇
(一)工資標準
1、防暴員每月基本工資1537元+績效工資(浮動工資700元左右+崗位工資200元+延時補貼300元)+工齡工資50元/年(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逐年遞增直至250元止)。
2、司機、訓犬員每月基本工資1537元+績效工資(浮動工資900元左右+崗位工資600元+延時補貼300元)+工齡工資50元/年(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逐年遞增直至250元止)。
3、巡防員每月基本工資1537元+績效工資(浮動工資500元左右+崗位工資200元+延時補貼300元)+工齡工資50元/年(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逐年遞增直至250元止)。
(二)績效工資總額在不超過限額(基礎數乘以單位總人數)的前提下,按日常考核在績效工資的基礎數上下浮動。
(三)用人單位為受聘人員繳納“五險”,其中單位部分由縣政府財政解決,個人部分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四)錄用人員須服從崗位安排,服裝、裝備由用人單位統一提供。
十、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為:0791-85712813。
2、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
3、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發現資格不符隨時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4、在招聘考試中被發現違紀的人員,嚴格按《違紀處理辦法》處理,嚴重的將禁考三年。
5、應聘人員、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南昌市市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48號)第七(一)條所列情形的,要實行回避。
6、招聘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考人員因未看到公告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7、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5712813)。
8、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9、本公告發出之日起,原“南昌縣公安局招聘公安輔警隊員的公告”即日作廢。
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14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附件》來源于南昌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于2015年9月15日。
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xls”和“.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excel和word制作,請確保您使用的電腦已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西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