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5〕5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是對考生錄取資格再確認的重要環節。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班,在統一時間內抽調骨干,集中力量做好自查工作。
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象為經省級招辦辦理了錄取手續的2015年入學新生。
三、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9月22日至9月30日),各學校組織自查(新生資格審查情況調查表見附件2),并將自查結果報省招辦,省招辦視情況進行抽查;第二階段(10月8日至10月23日),處理審查出的問題。
四、各校要認真對待群眾舉報的線索,調查落實。對資格審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出專題報告,及時妥善處理,并將有關調查材料和處理結果報省招辦。
五、新生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各高校寫出書面小結于11月15日前交省招辦。
附件:1. 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流程及說明(待更新)
2. 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情況調查表(待更新)
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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