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考生:您好!
祝賀您取得《醫師資格證書》!現將資料的保管做如下告知:
1、您應收到的資料:資格證、成績單、授予醫師資格審核表、原始報名表、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2、所有的紙質資料是遺失資格證補辦時所必須遞交的資料,該資料僅此一份,遺失時無法補辦,請一定放入您的人事檔案袋內保存。
3、2013年畢業的考生,必須是2張累計試用滿1年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如果沒有累計滿1年的證明,請您補好后和紙質資料一起放入人事檔案袋內。第二張證明的試用起始日期為2014年4月至2014年8月,開具日期為2014年8月30日,一定要加蓋試用機構的公章。
4、辦理了快遞的人員,郵政會直接郵寄給你,請在9月25日前注意查收。未辦理快遞的臨床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請本人持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2015年9月30日前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109室領取,中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請本人持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2015年9月30日前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103室領取。
衡陽市醫師資格考試考點辦公室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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