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招聘的基本情況
此次共有體育總局直屬的21個京內事業單位的81個崗位和2個京外事業單位的4個崗位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具體情況詳見《國家體育總局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秋季)崗位情況一覽表》。
其中,青島航海運動學校的工作關系和地點在山東省青島市,安陽航空運動學校的工作關系和工作地點在河南省安陽市。
二、對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理解
(一)凡符合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以及各招聘崗位規定條件的,均可報考。
(二)社會在職人員、留學人員的界定
1.“社會在職人員”指已辦理派遣(招用、就業等)手續并且見習期(試用期、初期工資等)已滿(截至2015年10月14日)的人員。注明“**市戶口”的,僅限于具有**市城鎮常住戶口的人員報名。
2.“留學人員”指2014年7月1日后在國(境)外完成學業、已經國家教育部有關機構進行學歷(學位)認證、可辦理就業手續的海外留學人員。
(三)關于學歷的要求
崗位條件中要求學歷是大學本科及以上的,本科和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均可報名;崗位條件中要求學歷是研究生的,只允許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報名;崗位條件中要求學歷是本科的,原則上只允許本科學歷的人員報名,經招聘單位進行資格確認的研究生可以報名。
要求全日制學歷的,考生取得的學歷應符合“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進入普通高等院校學習,學習期間檔案等關系轉入學校,并由學校統一辦理了派遣手續。”
留學人員的學歷,需經國家教育部有關機構認證。
(四)關于專業的要求
所學專業符合崗位條件中最低學歷專業要求的一個專業即可報名,但專業必須與相應學歷對應。
(五)關于大學英語四、六級的要求
1.2005年大學英語考試改革前的,須獲得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
2.2005年大學英語考試改革后的,須在四、六級考試中成績達到相應的分數。報名時必須注明實際獲得的分數。
3.獲得專業英語等級證書等是否視同符合大學英語要求的,按條件類似人員處理,必須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確認。
(六)關于工作經歷(經驗)的要求
崗位條件中明確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經驗)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經驗)才能報考。報名時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
(七)關于各類資格的要求
崗位條件中明確要求具有各類資格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才能報考,報名時必須在備注欄中注明。
(八)關于時間的計算
注明有年齡、工作時間要求的,時間結算統一截至10月14日。
(九)報名應聘者為中共預備黨員的,在報名時政治面貌一欄填寫“中共黨員”。
三、報名過程的事項
(一)體育科學研究所2個崗位(群眾體育研究、體育工程研究)、北京體育大學9個崗位(籃球教研室教師、田徑教研室教師、體育經濟與產業教研室教師、藝術體操教研室鋼琴伴奏教師、計算機教研室教師、文化課教研室政治課教師、文化課教研室數學課教師、文化課教研室語文課教師、摔跤教練)、安陽航空運動學校1個崗位(飛行員)的招聘工作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報名方式及有關組織程序另行在公開招聘專欄中發布。
(二)每個考生只能申報一個崗位。填寫(修改)基本信息時,應保證所填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申報成功后(資格初審未通過者除外)將不能修改個人信息。
(三)資格初審由人力中心嚴格按照公布的條件及崗位要求條件進行。考生可在申報崗位的次日,登陸招聘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有異議,請勿在招聘系統進行其他操作,及時與人力中心聯系。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也將在公開招聘專欄中分批進行公布。
(四)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請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繳納考試費,已繳納考試費的人員名單將在公開招聘專欄中分批進行公布。如有異議,請及時與人力中心聯系。已繳納考試費的人員,請于10月21日開始登陸招聘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A4紙規格)。沒有準考證或擅自改變準考證A4紙規格的,不能參加筆試。
(五)與招聘條件類似(相近專業、研究生報考本科崗位、英語要求視同等情況)的,在申報崗位的同時可自行聯系招聘單位進行資格確認。由考生從招聘專欄中下載、填寫資格確認表并發至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招聘單位確認資格的,通知人力中心辦理資格初審手續。
(六)10月15日報名繳費截止后,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且交納考試費人數不足1:3的崗位,將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專欄中公布,已申報該崗位且繳納考試費的考生可在10月20日有1次選擇申報其他崗位的機會,亦可放棄申報。放棄申報或選擇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由人力中心退還考試費。
四、考試
(一)考試形式
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加試)。其中公共科目筆試由人力中心統一組織,所有考生(自行組織招聘的崗位除外)必須參加,只有通過合格線的考生方有進入面試的資格;面試(加試)由各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和自身情況自行組織。
(二)公共科目筆試的內容
公共科目筆試主要測評報考者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考試分為客觀性試題(測試基本素質能力)和主觀性試題(測試文字表達能力),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50分。
本次考試沒有指定的考試復習用書。考生可自行選擇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錄中的復習指導用書作為參考。
(三)筆試合格分數線
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由體育總局根據考試情況研究確定,于11月6日左右在公開招聘專欄中公布。只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才具有進入面試的資格。
五、面試及加試
(一)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比例
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擬聘用人數5倍范圍內的筆試合格人員,可以進入面試(最后1人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進入各崗位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公開招聘專欄中刊登。
(二)面試(加試)由各招聘單位按照相關要求自行組織。各招聘單位根據自身情況確定面試及加試的方式和內容,并可設定合格分數線。有關事項由各招聘單位在公開招聘專欄中發布或直接與進入面試的人員聯系。
(三)各招聘單位將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應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等)原件、準考證、學位、學歷、職稱、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未及時提供材料的,視為資格復審不通過。
六、調劑與遞補
(一)擬聘用人數與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的崗位,采用公告和自愿報名的方式在崗位間進行調劑,即將需要調劑的崗位信息在公開招聘專欄進行公告,由通過合格分數線、為進入原崗位面試范圍且符合調劑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自主報名,嚴格按照條件相當、筆試成績排序在前的原則進行調劑。其中不足1:5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進行調劑。有關信息請留意公開招聘專欄。
(二)正式面試前有人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本崗位擬聘用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不足1:5的,可從本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得超過1:5的比例(遞補人員成績并列的除外)。
七、取消招聘
經調劑、遞補后,擬聘用人數與實際面試人員不足1:3的,在向社會說明理由后,招聘單位可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也可視情況繼續組織面試、考察等后續工作。招聘單位在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時,因個人自愿放棄、未達到面試(加試)合格線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數與可選擇人數不足1:3的,招聘單位可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八、未盡事宜,可咨詢人力中心。咨詢電話:87182005、6715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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